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中阿含22經

舍利弗說,戒定慧已具足,若是能進出想受滅定,若不般涅槃,死後其「意所生身」會與色界(吃東西或不吃東西)天神一起,仍能進出想受滅定(因為感受必定要有物質構成的六處及神經系統)。有人認為那不可能,天神都是非物質的,一連反駁了舍利弗三次。沒有其他比丘幫舍利弗講話。

論母說,在欲界和色界,愛所生識,要依著名色存在住立,就算阿羅漢愛已止息,其識相續,仍依著名色存在,一直到壽命結束。在無色界,愛所生識,只依著名便能存在住立,愛若斷滅,仍依著名存在,一直到壽命結束。佛陀說名色與識互為所依,無色界應該只是入定時的狀態,論母此說與之相違。

若愛未斷,人死後的識叫「中有識」,亦在色界,但沒有色身可依,便依著愛而存在;在「中有」般涅槃者,會暫時安住此識中,此愛一旦斷了,其識便即謝滅。轉世投胎除了一般人由識入母胎,復有二種意所生身,一者色界意所生身,二者無色界意所生身。都是藉著入定而集成。前者就是舍利弗所說的。凡此亦非佛陀本意,但經中佛陀還是站在舍利弗這邊,佛陀為此還責備了阿難,不為舍利弗解圍,要他親自出馬。

中阿含119經

佛陀說,「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不一向答者,分別論不分別答者,詰論不詰答者,止論不止答者,如是,此賢者不得共說,亦不得共論。」 比對南傳 AN 3.67,所謂一向論不一向答,意為要他作正面直接的回應卻故意閃躲(於現量)。分別論不分別答,意為要他合邏輯的分析問題卻沒有辦法(於應理)。詰論不詰答,意為不針對問題回答(於其因)。止論不止答,意為在沒必要的支節問題打轉(於非因)。

「若使此賢者於處非處不住者,所知不住者,說喻不住者,道跡不住者,如是,此賢者不可共說,亦不可共論。 」於處非處不住,意為無法隨時清楚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等示現時而不領解)。所知不住,意為常識不足(汝自修行自然當了而不領解)。說喻不住,意為無法理解為何如此假定(比度分別正施設時而不領解)。道跡不住,意為不能依循標準程序(正智論者親自演說,由此至教亦不領解)。

和這樣的人討論嚴肅的事情不會有什麼建設性的結論。

此外,論母又提到,不能肯定四個義理的人(一向記),也不能和他討論。一者一切行皆是無常,二者諸法皆無有我,三者一切生處皆不可樂,四者淨不淨業終無失壞。第三點是說就算上了天堂也沒什麼可樂的,第四點類似能量不變定理,只要造了業就不會自己消失,但不能因為這樣就說,造業就會受苦。此四點似不見於本經,然南傳經文則有此段:

Drawing near, one clearly knows one quality(苦), comprehends one quality(集), abandons one quality(滅), and realizes one quality(道). Clearly knowing one quality, comprehending one quality, abandoning one quality, and realizing one quality, one touches right release. For that's the purpose of discussion, that's the purpose of counsel, that's the purpose of drawing near, that's the purpose of lending ear: i.e., the liberation of the mind through no clinging.

四種法(quality)南傳註釋書說是苦集滅道,論母作者顯然有不同見解。「置記論者,謂依一切所有見趣」,似有文字脫落。依經文義,一切討論的目的皆是為了正解脫,亦是傾耳聆聽的目的。

486 ~ 489

從受誦的最後這幾經可以見到佛陀的厭世思想。佛陀從一種數到十種,共計55法,只要能對其厭離,便能得盡諸漏。除了三受(無色諸行無常法性入門差別),舉凡名色、四食、五取蘊、六處等之前所提過的概念,都是要厭離背捨的對象。

論母另外提到清淨品應得應修事,亦有十種差別,但卻看不出是依據哪一經。

2017年12月24日 星期日

484

阿難與跋陀羅二人討論什麼才是見第一、聞第一、樂第一、想第一、有第一。跋陀羅說,看見梵天是見第一。聽到光音天吟詩是聞第一。第一樂的是住在寧靜的天堂(相當於四禪)。第一想是住於無所有處(第三無色定)。第一有是非想非非想的有(第四無色定)。

阿難說,你這樣說與一般人所說的差不多,若是因為某種(如是色類)見、聞、樂、想、有,立馬就得盡諸漏(無間隨得諸漏永盡),才是真正的見第一、聞第一、樂第一、想第一、有第一。譬如,見到梵天而有無我見,不更尋求餘勝見,這叫作由無常見無間隨得漏盡,是為見第一。論母說,依止此第一見,尚需依四門方能隨得諸漏永盡,即聽聞正法(聞第一),依四禪定(樂第一),依三想定(前三種無色定),依天有或人有(有第一,不是依非想非非想,因為此定太廢,有礙覺慧生起)。

生而為人或神仙是盡諸漏的必要條件,但與經義的有第一似不相干;不可能生而為人馬上能得盡諸漏。光是聽聞正法也不太容易馬上解脫,除非是已有相當的禪修功力或是戒行深厚。依止四禪八定加上無我見則可以無間隨得諸漏永盡。因此,南傳 AN5.170中,阿難並沒有說無間隨得諸漏永盡,而只有貪欲直接滅盡。又依止住於沒有善惡分別心的心一境性而盡滅欲貪,是南傳經文的有第一。

2017年12月23日 星期六

485

瓶沙王認為四禪的不苦不樂受即是寂滅,和優陀夷爭持不下,二人便去找佛陀弄個清楚。佛陀說,受有多種,要看你從哪個方面去分別。我說所有受皆悉是苦,那就只有一受。我說二受,指的是身受與心受,不是苦受及樂受。三受才是苦受、樂受,但要加上不苦不樂受。甚至可以說有無限多種感受,因為無時無刻人的感受都在變化(剎那輾轉生起差別)。論母說,感受要從十個方面去看。從勝義去看,所有的感受都是苦的。從流轉所依差別去看,則有身體的感受和心理的感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差別則依其自相去分。(受有多種)

若有人像瓶沙王那樣,認為感受只有苦樂二種的,不苦不樂受應該算是寂靜;佛陀為了開曉他,便說,樂受其實有二種:欲樂及離欲樂。而離欲樂又可分為劣、中、勝三種。無所有處以下的禪悅都是劣樂,非想非非想定則是中樂,想受滅定才是勝樂。這樣說來,從初禪乃至三禪都是寂靜的樂受;四禪乃至非想非非想都是非苦樂受,亦是寂靜;一切受無的滅定也是寂靜。因此,不苦不樂受就是寂靜的說法不能說是正確的。(寂靜有三種)

說完了寂靜,再說到樂。樂亦有三種。一者應遠離樂,是即欲樂。二者應修習有上住樂,初禪乃至滅盡定。三者最極究竟解脫無上住樂,乃於貪離染解脫之樂,於瞋、於癡離染解脫之樂。

有人說想受滅便是至樂,這不是佛陀說的。因為想受滅已經沒有感受,何樂之有?釋家所要強調的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菩提樂,這些都不只是依據感受來說。南傳SN36.19 最後,佛陀說,'It's not the case, friends, that the Blessed One describes only pleasant feeling as included under pleasure. Wherever pleasure is found, in whatever terms, the Blessed One describes it as pleasure.' 論母云,滅盡定的樂,非據「受」樂而言,而依「斷受」樂而言;又依勝住樂,與樂相似,因之有樂可得,而說是樂。

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483

本經的食念、食樂、食捨,相當於南傳SN36.31的肉體(世俗)喜、肉體樂、肉體捨;無食念、無食樂、無食捨位置相當於非肉體(非世俗)喜、非肉體(非世俗)樂、非肉體(非世俗)捨;無食無食念、無食無食樂、無食無食捨位置相當於(較非肉體或非世俗喜)更勝之喜、更勝之樂、更勝之捨。食解脫等三種解脫亦如是。但南北傳經文頗不一致。

食念、食樂、食捨,說的都是五種感官。解脫的部份南北傳亦無二致,只有中間的概念彼此有不同的看法。

論母云:「喜、樂、捨,劣、中、勝品,謂在欲界及四靜慮,如其所應,當知其相。又在四靜慮地捨,一切過患皆遠離故,名善清淨;若此上捨,復可立為勝無愛味。」意思不甚明瞭,或可解為喜是劣品,樂是中品,捨是勝品;或可解為喜、樂、捨三者皆有劣(有食)、中(無食)、勝(無食無食)之分。然由此可知,本經討論的是四禪的感受。

「喜」,一般的認知為見到想要的就在眼前,「樂」則是已經得到,所以又稱「快樂」,因為樂不會持續太久,得到之後很快就會消逝。喜則可以有一段賞味期。故喜之相反為憂,樂之相反為苦。苦不會用快來形容,故說苦多樂少。依南傳經文,二禪仍有喜支,但非五官上的喜。三禪仍有樂支,但不是五官上的樂。這些解釋都與禪定五支(尋、伺、喜、樂、心一境性)有一致性。四禪無喜無樂,故說是捨,實際上並無捨的意圖,只是喜樂已息罷了。

本經的經文則較紊亂,念亦非喜之意,而是尋伺。故無食念為初禪時非五官上的念頭(尋伺),無食無食念則是連尋伺也無的二禪境界。樂的意思無關禪支,故無食樂是非五官上的喜樂,而是入定所生喜樂。又無食無食樂,既不是五官之樂,亦無喜,乃聖者(the noble ones)口中的捨(Equanimity, 日文為放下),是將喜放下的樂。無食捨相當於南傳的非肉體樂,都是三禪境界,就其樂而言,與無食無食樂相同。無食無食捨與南傳非肉體捨相當,都是離苦息樂、不憂不喜的四禪境界,亦是論母所說的善清淨,亦可說是勝無愛味。綜合南北傳的經義,可以更清楚禪定境界的感受,而不會流於曖昧不明,各說各話的情況。

2017年12月18日 星期一

482

內心的遠離及喜樂比世間的福報還要幸福;這不能經由慷慨大方,而必須藉由禪思冥想。內心的遠離及喜樂有什麼幸福可言?舍利弗說有五種幸福:一者斷欲所長養喜,二者斷欲所長養憂,三者斷不善所長養喜,四者斷不善所長養憂,五者斷欲所長養捨(南傳AN5.176則為斷善所長養憂,三摩呬多地則為不善所引捨)。除了這遠離五法,南傳經文所未提及的則還有修滿五法,謂隨喜(歡)、歡喜(喜)、猗息(安)、樂、一心(三摩地)。

論母說,這五種幸福其實是在說初禪中的「離生喜」。《瑜伽師地論》卷十一的三摩呬多地詳細解釋了「離生喜」,即包含了遠離五法及修滿五法。其中的不善所引捨,意思是說,有權力的人,雖然不願造惡業,但聽憑底下的人作惡而不制止,如此「縱捨」也是造惡業。這個意思若用南傳的善所長養憂也可說得通。不善所引捨還有其他的意思;「於諸惡耽著不斷引發於捨」,人懶散慣了,就一切都不在乎;看到垃圾不分藍綠便心灰意冷,大概是這個意思。論母說,「住於捨尋求伺察為惡方便」,如犬儒之流,這種人心態很糟糕,類似今日網路酸民。因之「於不善現前轉時,發起中庸非苦樂受」。進入初禪的「離生喜」,便不會有這種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