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 星期二

3~6

這四經大意如下:若於五取蘊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亦不能越生老病死怖;若於五取蘊愛喜,便是愛喜苦,於苦不得解脫。

論母一開始說明見所斷果及修所斷果,主要是煩惱斷及苦滅。見道所斷的果包括惡趣永盡,不再退墮。證得修所斷果,即是阿羅漢。之後解釋苦滅的種類。最後說明經中所謂生老病死怖,乃是見道的人對來生的生老病死,仍然不能釋懷;唯阿羅漢能越此怖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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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延伸閱讀:https://samyuttanikaya.blogspot.com/2010/01/3-s-22-24-parijana-s-35-27-parijan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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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三 | 六(無知等四種)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越生老病死怖。諸 比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疑有重覆)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前半段經文與第七經同,後半段經文與第三經同。)」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本經與第四經內容相同,惟少了「斷」。)」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說,知道、明暸、離欲、捨斷五取蘊,是斷苦或越生老病死怖的必要條件。做到這點雖不一定能滅苦超怖,但不做到這一點則不可能滅苦超怖。第四及第六經,南傳經文似乎沒有。本母解釋,有一類已見諦迹聖弟子,雖已不怕轉生各種惡道,心猶有來世共諸凡夫生老死怖。可見和愚俗人相處是很可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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