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無上開發聖者之律的諸根?南北傳經文有些出入,但南傳 MN 152 比較符合佛陀一貫的說話風格。修根不是棄背所有境界,眼不見色、耳不聽聲,而是不生貪欲瞋恚雜染,而令煩惱斷。佛陀說,無論遇到可意或不可意的事物,馬上知道那些感受乃是有為的、令人生厭的、緣生的;然而,捨是寂滅勝妙的(勝妙是令人生厭的相反詞)。這麼一想,那些可意不可意的事物馬上煙消雲散,速能安住於捨。就像正常人閉眼張眼或力士彈指一般容易,又如水滴流過蓮葉、口吐舌尖唾沫一般迅速,這便叫作無上開發聖者之律的諸根。已開發的六根清淨,緣於任何境界,想要住厭逆想或不住厭逆想,或者兩者皆無,都能隨心所欲。諸根尚在開發中的修行者,要對自己緣於各種境界產生的爽快及不快,深覺慚恥厭惡。
至於漢譯北傳本經,一開始說的是六根已開發的狀態,而且還用了五寂靜相,說這是「賢聖法律無上修根」。隨後解釋修此根的方法,內容與南傳第一節的說明略同,謂之「賢聖法律為聖弟子修諸根」。最後才說有學弟子怎樣排除不應有的感受,謂之「賢聖法律覺見跡」。
論母一開始解釋什麼叫作「無上善修諸根」,這是專屬佛如來的,而且用了與二乘不共的三種念住(見中阿含163經);佛陀對於不同品類弟子有五種觀感,因為不受這些觀感染汙,故稱「五轉無上修根」。佛弟子對六境也有類似的五轉,它們有三種對治:悅意的要作無常想,不悅意的修慈心,悅意不悅意的則入無相定,如此便可安住於捨。將已開發的六根稱為已修根(佛陀及無學弟子),雖有雜染,有可意不可意的感覺,但染汙心不起,稱為善修根,有學的修根弟子稱為正行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