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6日 星期五

352 ~ 355

不能了知雜染法及雜染法因的出家人,不能說是真正的出家人。所謂的雜染法,即12支中的老死支及生支,這點352 ~ 355 四經都有提到。雜染法之因則有二種:一愛所作,二業所作。前三經說愛所作雜染法因,355經說業所作雜染法因。 

以南傳 SN 12.14 為例,英譯便把法譯為 these things,這些東西。是哪些東西?老死、老死的集起、老死的滅、老死的滅道跡,以及其他10支的苦集滅道(沒有無明支,因為不如實知這些東西,便是無明)。但此處前三經都沒有說到名色、識、無明及行等支,故呂澂判為是解釋雜染法的愛所作因。所謂愛所作者,謂由緣起逆次道理有取愛支,若無明觸所生諸受,若無明觸及無明界所隨六處。如352經中說: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不如實知;353經中說:謂六入處法不如實知,而於觸如實知者,無有是處;354經中說,於六入處不如實知,而欲超度觸者,無有是處。 

業所作者,謂由緣起逆次道理,名色、識、行,及即於彼不如實知(無明)。如355經中說,乃至當覺知行、行集、行滅、行滅道跡。 

論母總結此四經云:如法住智尚未能了,況當如彼諦現觀時能遍了知?意思是說,若不理解緣起道理,悟入信解四諦,不起涅槃智。又云:或如修道未遍了知,如無學地未能超越。這樣的出家人或修行人,於貪、瞋、癡無餘斷滅,這樣的真沙門義全未證得,豈可忍許他們自稱是真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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