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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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上的減法,坊間似有不少心得教授;但佛陀說,什麼叫作減法?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這就叫減法,又叫滅法,也叫沒法。

從小被遺棄的小孩,因為不知道自己從何而來,便會產生極大的問題,一般人無法理解。因為一切的事物都是此有故彼有,但他卻不知自己存在的來源為何。因此,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乃是一件難得的事。

如果有捨不得丟棄的東西,就要想想它們是怎麼來的;必須要消滅它們存在的原因,才有辦法真正割捨。 一切的存在,其因必須增益(增法),果才會生起(生法),而後增集(集法),因之要消滅惱苦,沒辦法一次到位。得慢慢的減、漸漸的滅,才能消沒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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