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 星期五

372

佛陀說,因為有感受(被電到)而有愛。在他後面執扇的比丘頗求那便問:是誰在愛(為誰愛)?佛陀回道,你的問題不正確,如果我有說他在愛或有人在愛,那你就可以這樣問。 

一開始佛陀說到四食可以資益眾生(四食可以滋養眾生,第四識食並可以讓人類生生不息),頗求那便問,「誰食此識?」為什麼他不問前三食,只問識食?這是因為識是人的主體。主體既能食,如何又能成為自己的食物?是故論母云:「若說有識,生已安住,體是真實補特伽羅名能食者,不應立識為其食性;未曾見有補特伽羅,還自能食補特伽羅。一相續中定無二識同時安住,是故立識體是真實補特伽羅為能食者,不應道理。」因此佛陀回道,他並沒有說有人會吃識,所以不能這麼問。雖然沒有東西會吃識,但識會成為「未來有」的因緣。371經提到,四食相當於12支的取,但這裡佛陀又把四食中的識食當作12支的識來說,因為這個未來有不是12支中的有,而是12支中的名色。所以佛陀才會說「有有(名色)故有六入處」。

論母說,無有少法,生已安住,亦無有我能食所食。所以不能說有誰在吃,只能說食與未生的東西有關係(作生緣理)。「唯法引法,說為食義」,這是佛陀特別要講四食的原因。愛也是一樣,沒有一種愛,發生了以後可以安住,亦無有任何人在愛,只能說愛對未生諸法會起作用;譬如說,有愛才有娶。(大誤,是取才對。)

緣取才會有(現在則很多沒娶就已經有了),南傳 SN12.12 中的頗求那就沒再問是誰有了,這是因為他一直以為有人在食用識食、有人在愛,即使佛陀一直跟他說沒這樣的主體,他還是覺得有這麼一個人;如果繼續問誰有,反倒與他的想法相衝突了。本經編者則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反而讓頗求那繼續問下去。 佛陀便說,有能招當來有觸。有應該是生的因緣,卻又能招當來有觸,頗令人不解。 

論母說,「有」有二種,一者生有,二者業有。當來生有,乃因現法中諸業煩惱所隨逐識引起的,因為它有前行業性,也說它是業有。因為業有,在現法中,能令後有生起,這個後有也是當來生有的一種。說來說去,只有當來生有一種,只是位置不同,名稱就不同。於是業有便成了轉世輪迴的原因。而經中的當來有觸應是「後有」之意。 

然而,沒有現在,怎有未來?故論母云:「如是諸法,先未曾有,一切新從別別緣起。」世間一切,既沒有觸,也沒有有,可以有所觸、有所有。世間僅有的諸法,叫作所食,或叫能食,其他的什麼都沒有。我們的社會也是這樣,一種是吃人的,一種是被吃的,如此而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