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 星期五

319 ~ 321

南傳經藏中唯有 319 經。印順以為 320 經用來置入一切有部的一切有義。 

319經有:「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 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所謂"非其境界"(beyond the range of the six senses and their objects)是指不在感官的範圍內,即十二處以外。經中一切,論母作「一切境」,感官及覺知以外的東西,說的都是多餘,只會增加疑惑。320經中,佛陀說,這十二處就是一切有,但這種說法不太科學;除了人類可以感知的事物,應該還有別的存在,即便知道那些對斷除煩惱沒有幫助。321經說一切法,論母說是染、淨二品一切法,即經中佛陀所說:「眼及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名為一切法。」 

佛陀對一切的看法亦見於 195 & 196 經。南傳 SN 35.23 的註釋書對經中的「一切」頗多著墨,除了經中所定義的,還提出另外三種「一切」。其實,佛陀是個詩人,最接近他口中的「一切」的,應該莊子和陶潛筆下的「大塊」:「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茫茫大塊,悠悠高旻,是生萬物,余得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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