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

221~229

佛陀說,若於六處不知不識,那是無法究竟苦邊的。而這只是最基本的,要究竟苦邊,與六處有關的六境及觸、受等也應識知,而後放手;因為它們是一切欲法,應當斷。有人因為佛陀這樣的說法,而把命根子給斷了,但應該不管用。很多年紀大而不堪用或古時候被去勢的宦官太監,一樣有欲望,甚至更強更扭曲。所以佛陀又說:「我今當說斷一切計。」,「計者是病,計者是癰,計者是刺。如來以不計住故,離病、離癰、離刺。」不計就是放手,別再想了。可是別再想沒這麼容易,即使吃了全身病,還是想吃。不僅如此,計還會增長,以致不可收拾;譬如滿手糖果的小孩,卡在糖罐子裡拔不出來。南傳35.90則不說計,而說蠢動;要不蠢動,便不能計(思量, conceive),不計便能拔了心中的刺,除了肉中的瘤。 

論母云:「正法內略有五種師假立句,諸外道師所製論中都不可得,謂(1)趣諸取行(221經),(2)趣諸取盡行(221經),(3)若一切法遍知(222經),(4)永斷(224及226經),(5)作苦邊際(223及225經)。」至於病、癰、刺是計者,論母釋為三種因慢而生之過患(227經)。以現法中後有種子或增或減,作為未來生或不生之因,此釋228經之增長法及損減法。增長法是集起,損減法是滅沒。一切世間及出世間所有法教,釋229經有漏無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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