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中阿含22經

舍利弗說,戒定慧已具足,若是能進出想受滅定,若不般涅槃,死後其「意所生身」會與色界(吃東西或不吃東西)天神一起,仍能進出想受滅定(因為感受必定要有物質構成的六處及神經系統)。有人認為那不可能,天神都是非物質的,一連反駁了舍利弗三次。沒有其他比丘幫舍利弗講話。

論母說,在欲界和色界,愛所生識,要依著名色存在住立,就算阿羅漢愛已止息,其識相續,仍依著名色存在,一直到壽命結束。在無色界,愛所生識,只依著名便能存在住立,愛若斷滅,仍依著名存在,一直到壽命結束。佛陀說名色與識互為所依,無色界應該只是入定時的狀態,論母此說與之相違。

若愛未斷,人死後的識叫「中有識」,亦在色界,但沒有色身可依,便依著愛而存在;在「中有」般涅槃者,會暫時安住此識中,此愛一旦斷了,其識便即謝滅。轉世投胎除了一般人由識入母胎,復有二種意所生身,一者色界意所生身,二者無色界意所生身。都是藉著入定而集成。前者就是舍利弗所說的。凡此亦非佛陀本意,但經中佛陀還是站在舍利弗這邊,佛陀為此還責備了阿難,不為舍利弗解圍,要他親自出馬。

中阿含119經

佛陀說,「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不一向答者,分別論不分別答者,詰論不詰答者,止論不止答者,如是,此賢者不得共說,亦不得共論。」 比對南傳 AN 3.67,所謂一向論不一向答,意為要他作正面直接的回應卻故意閃躲(於現量)。分別論不分別答,意為要他合邏輯的分析問題卻沒有辦法(於應理)。詰論不詰答,意為不針對問題回答(於其因)。止論不止答,意為在沒必要的支節問題打轉(於非因)。

「若使此賢者於處非處不住者,所知不住者,說喻不住者,道跡不住者,如是,此賢者不可共說,亦不可共論。 」於處非處不住,意為無法隨時清楚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等示現時而不領解)。所知不住,意為常識不足(汝自修行自然當了而不領解)。說喻不住,意為無法理解為何如此假定(比度分別正施設時而不領解)。道跡不住,意為不能依循標準程序(正智論者親自演說,由此至教亦不領解)。

和這樣的人討論嚴肅的事情不會有什麼建設性的結論。

此外,論母又提到,不能肯定四個義理的人(一向記),也不能和他討論。一者一切行皆是無常,二者諸法皆無有我,三者一切生處皆不可樂,四者淨不淨業終無失壞。第三點是說就算上了天堂也沒什麼可樂的,第四點類似能量不變定理,只要造了業就不會自己消失,但不能因為這樣就說,造業就會受苦。此四點似不見於本經,然南傳經文則有此段:

Drawing near, one clearly knows one quality(苦), comprehends one quality(集), abandons one quality(滅), and realizes one quality(道). Clearly knowing one quality, comprehending one quality, abandoning one quality, and realizing one quality, one touches right release. For that's the purpose of discussion, that's the purpose of counsel, that's the purpose of drawing near, that's the purpose of lending ear: i.e., the liberation of the mind through no clinging.

四種法(quality)南傳註釋書說是苦集滅道,論母作者顯然有不同見解。「置記論者,謂依一切所有見趣」,似有文字脫落。依經文義,一切討論的目的皆是為了正解脫,亦是傾耳聆聽的目的。

486 ~ 489

從受誦的最後這幾經可以見到佛陀的厭世思想。佛陀從一種數到十種,共計55法,只要能對其厭離,便能得盡諸漏。除了三受(無色諸行無常法性入門差別),舉凡名色、四食、五取蘊、六處等之前所提過的概念,都是要厭離背捨的對象。

論母另外提到清淨品應得應修事,亦有十種差別,但卻看不出是依據哪一經。

2017年12月24日 星期日

484

阿難與跋陀羅二人討論什麼才是見第一、聞第一、樂第一、想第一、有第一。跋陀羅說,看見梵天是見第一。聽到光音天吟詩是聞第一。第一樂的是住在寧靜的天堂(相當於四禪)。第一想是住於無所有處(第三無色定)。第一有是非想非非想的有(第四無色定)。

阿難說,你這樣說與一般人所說的差不多,若是因為某種(如是色類)見、聞、樂、想、有,立馬就得盡諸漏(無間隨得諸漏永盡),才是真正的見第一、聞第一、樂第一、想第一、有第一。譬如,見到梵天而有無我見,不更尋求餘勝見,這叫作由無常見無間隨得漏盡,是為見第一。論母說,依止此第一見,尚需依四門方能隨得諸漏永盡,即聽聞正法(聞第一),依四禪定(樂第一),依三想定(前三種無色定),依天有或人有(有第一,不是依非想非非想,因為此定太廢,有礙覺慧生起)。

生而為人或神仙是盡諸漏的必要條件,但與經義的有第一似不相干;不可能生而為人馬上能得盡諸漏。光是聽聞正法也不太容易馬上解脫,除非是已有相當的禪修功力或是戒行深厚。依止四禪八定加上無我見則可以無間隨得諸漏永盡。因此,南傳 AN5.170中,阿難並沒有說無間隨得諸漏永盡,而只有貪欲直接滅盡。又依止住於沒有善惡分別心的心一境性而盡滅欲貪,是南傳經文的有第一。

2017年12月23日 星期六

485

瓶沙王認為四禪的不苦不樂受即是寂滅,和優陀夷爭持不下,二人便去找佛陀弄個清楚。佛陀說,受有多種,要看你從哪個方面去分別。我說所有受皆悉是苦,那就只有一受。我說二受,指的是身受與心受,不是苦受及樂受。三受才是苦受、樂受,但要加上不苦不樂受。甚至可以說有無限多種感受,因為無時無刻人的感受都在變化(剎那輾轉生起差別)。論母說,感受要從十個方面去看。從勝義去看,所有的感受都是苦的。從流轉所依差別去看,則有身體的感受和心理的感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差別則依其自相去分。(受有多種)

若有人像瓶沙王那樣,認為感受只有苦樂二種的,不苦不樂受應該算是寂靜;佛陀為了開曉他,便說,樂受其實有二種:欲樂及離欲樂。而離欲樂又可分為劣、中、勝三種。無所有處以下的禪悅都是劣樂,非想非非想定則是中樂,想受滅定才是勝樂。這樣說來,從初禪乃至三禪都是寂靜的樂受;四禪乃至非想非非想都是非苦樂受,亦是寂靜;一切受無的滅定也是寂靜。因此,不苦不樂受就是寂靜的說法不能說是正確的。(寂靜有三種)

說完了寂靜,再說到樂。樂亦有三種。一者應遠離樂,是即欲樂。二者應修習有上住樂,初禪乃至滅盡定。三者最極究竟解脫無上住樂,乃於貪離染解脫之樂,於瞋、於癡離染解脫之樂。

有人說想受滅便是至樂,這不是佛陀說的。因為想受滅已經沒有感受,何樂之有?釋家所要強調的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菩提樂,這些都不只是依據感受來說。南傳SN36.19 最後,佛陀說,'It's not the case, friends, that the Blessed One describes only pleasant feeling as included under pleasure. Wherever pleasure is found, in whatever terms, the Blessed One describes it as pleasure.' 論母云,滅盡定的樂,非據「受」樂而言,而依「斷受」樂而言;又依勝住樂,與樂相似,因之有樂可得,而說是樂。

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483

本經的食念、食樂、食捨,相當於南傳SN36.31的肉體(世俗)喜、肉體樂、肉體捨;無食念、無食樂、無食捨位置相當於非肉體(非世俗)喜、非肉體(非世俗)樂、非肉體(非世俗)捨;無食無食念、無食無食樂、無食無食捨位置相當於(較非肉體或非世俗喜)更勝之喜、更勝之樂、更勝之捨。食解脫等三種解脫亦如是。但南北傳經文頗不一致。

食念、食樂、食捨,說的都是五種感官。解脫的部份南北傳亦無二致,只有中間的概念彼此有不同的看法。

論母云:「喜、樂、捨,劣、中、勝品,謂在欲界及四靜慮,如其所應,當知其相。又在四靜慮地捨,一切過患皆遠離故,名善清淨;若此上捨,復可立為勝無愛味。」意思不甚明瞭,或可解為喜是劣品,樂是中品,捨是勝品;或可解為喜、樂、捨三者皆有劣(有食)、中(無食)、勝(無食無食)之分。然由此可知,本經討論的是四禪的感受。

「喜」,一般的認知為見到想要的就在眼前,「樂」則是已經得到,所以又稱「快樂」,因為樂不會持續太久,得到之後很快就會消逝。喜則可以有一段賞味期。故喜之相反為憂,樂之相反為苦。苦不會用快來形容,故說苦多樂少。依南傳經文,二禪仍有喜支,但非五官上的喜。三禪仍有樂支,但不是五官上的樂。這些解釋都與禪定五支(尋、伺、喜、樂、心一境性)有一致性。四禪無喜無樂,故說是捨,實際上並無捨的意圖,只是喜樂已息罷了。

本經的經文則較紊亂,念亦非喜之意,而是尋伺。故無食念為初禪時非五官上的念頭(尋伺),無食無食念則是連尋伺也無的二禪境界。樂的意思無關禪支,故無食樂是非五官上的喜樂,而是入定所生喜樂。又無食無食樂,既不是五官之樂,亦無喜,乃聖者(the noble ones)口中的捨(Equanimity, 日文為放下),是將喜放下的樂。無食捨相當於南傳的非肉體樂,都是三禪境界,就其樂而言,與無食無食樂相同。無食無食捨與南傳非肉體捨相當,都是離苦息樂、不憂不喜的四禪境界,亦是論母所說的善清淨,亦可說是勝無愛味。綜合南北傳的經義,可以更清楚禪定境界的感受,而不會流於曖昧不明,各說各話的情況。

2017年12月18日 星期一

482

內心的遠離及喜樂比世間的福報還要幸福;這不能經由慷慨大方,而必須藉由禪思冥想。內心的遠離及喜樂有什麼幸福可言?舍利弗說有五種幸福:一者斷欲所長養喜,二者斷欲所長養憂,三者斷不善所長養喜,四者斷不善所長養憂,五者斷欲所長養捨(南傳AN5.176則為斷善所長養憂,三摩呬多地則為不善所引捨)。除了這遠離五法,南傳經文所未提及的則還有修滿五法,謂隨喜(歡)、歡喜(喜)、猗息(安)、樂、一心(三摩地)。

論母說,這五種幸福其實是在說初禪中的「離生喜」。《瑜伽師地論》卷十一的三摩呬多地詳細解釋了「離生喜」,即包含了遠離五法及修滿五法。其中的不善所引捨,意思是說,有權力的人,雖然不願造惡業,但聽憑底下的人作惡而不制止,如此「縱捨」也是造惡業。這個意思若用南傳的善所長養憂也可說得通。不善所引捨還有其他的意思;「於諸惡耽著不斷引發於捨」,人懶散慣了,就一切都不在乎;看到垃圾不分藍綠便心灰意冷,大概是這個意思。論母說,「住於捨尋求伺察為惡方便」,如犬儒之流,這種人心態很糟糕,類似今日網路酸民。因之「於不善現前轉時,發起中庸非苦樂受」。進入初禪的「離生喜」,便不會有這種不幸福。

2017年12月17日 星期日

481

佛陀坐禪半月之久,想通了一個問題:一切有情眾生所生的感受,都是有因緣的。欲望是未來感受的因緣(染著力),追尋是過去感受的因緣(作意力),接觸是現在感受的因緣(境界力)。欲望不寂滅、追尋不停止、接觸不結束,感受便一再發生。這其中只要有一個還在,就會產生感受,經謂「以不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

欲貪已寂滅者,如有些出家人,或甚至能於尋思深見過失,然因境界力仍在,遇到勝妙境現前,染汙觸所生受仍復生起。照理說,若三種因緣已經斷了,便不該再有感受,但佛陀說,「以彼寂滅因緣,故眾生生受」,也就是它們的寂滅,仍然可感受到。

佛陀接著說明邪見及正見因緣所生的受,乃至邪定及正定、邪解脫智及正解脫智等等因緣寂滅及不寂滅所生的受。論母解釋,即便住內法能入出世定,若有未得為得、未證為證、未觸為觸的念頭:「我於何時才能證得,達到是(解脫)處?」(經云:若彼欲不得者得、不獲者獲、不證者證),這樣也會有感受。

論母云:「若於自事已得究竟,彼欲寂靜,由寂靜緣,便有第一寂靜、無上諸受生起,彼於一切所有諸受出離方便,如實了知。」這是阿羅漢的境界,解釋經文最後一段的沙門義和婆羅門(梵志)義。可見人的感受無所不在,只要仍有接觸就有感受,邪見及正見等所生的受亦以之為緣(一切諸受,無有差別,皆觸為緣)。以觸為緣,欲亦為緣,尋亦為緣,境界愚癡所攝無明,亦為其緣。這是佛陀坐禪半月才悟出的道理。

2017年12月16日 星期六

475 ~ 480

此諸經說明於受觀察一切受相,共有七相,此前諸經亦有提到一些。
一者自性(云何為受),即三受。
二者現在流轉還滅因緣(云何受集、云何受滅),即觸集與觸滅。
三者當來流轉因緣(云何受集道跡),即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
四者當來還滅因緣(云何受滅道跡),反之是為受滅道跡。
五者雜染因緣(云何受味),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
六者清淨因緣(云何受患),若受無常變易法,是名受患。
七者清淨(云何受離),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

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

474

本經前半段與上一經略同,但佛陀在本經中繼續解釋「諸受寂靜止息差別」。從佛陀在本經中所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不僅只因為一切行無常、變易法而已,而且是因為它們漸次寂滅、漸次止息。

阿難問道:諸行漸次寂滅(寂靜)、漸次止息,這又有何意?佛陀說,譬如,初禪正受時,即感受到進入初禪的境界時,言語寂滅;二禪正受時,覺觀(尋伺)寂滅。這便是諸行漸次寂滅。因為這樣而說諸受是苦,似乎不太合理路,若依南傳 SN36.11文意,就沒有這樣的脈絡關係。佛陀在該經說完諸有所受皆苦道理之後,話鋒一轉,說他曾經進一步教授有為法(諸行)的漸次寂滅(cessation)、止息(stilling)。最後再說到六種寂靜(quietening, calming)。此六種寂靜為:言語寂靜,尋伺寂靜,喜寂靜,入出息寂靜,想受寂靜,貪瞋癡寂靜。這六種寂靜在本經中變成貪心恚心癡心不樂、解脫的無上止息。

若依論母解釋,寂靜有三種:一者依止上定地,下定地諸受便得寂靜;二者暫時不現行而得寂靜;三者當來究竟不轉而得寂靜。第一種及第三種又可稱為止息。粗尋伺能發語言,微細尋伺則不能,故正證入初靜慮定者,雖有微細尋伺隨轉,尚不足以發所有語言,故說其言語寂靜。這些由修定所感受到的寂靜與止息,都比不上離染解脫所帶來的貪瞋癡寂靜止息,它們才是真正的寂靜與止息。

473

本經說明諸有所受皆苦道理,其實和467經說的差不多。主要是經中這一句:「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論母說,苦受已經是苦,不假成立;「一切行無常」指的是非苦樂受,「一切行變易法」指的是樂受。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470 ~ 472

此諸經說明「於受解脫、不解脫流轉品別」(染淨品別)。

470經說,凡夫聖人有何差別?凡夫受到苦痛逼迫,不但身受一毒箭(相應領納),心亦受一毒箭(染心領納);諸受心解脫的人,唯身受一箭,不生心受。這是因為他們不為貪使所使,不為恚使及癡使所使。經末有偈云:「多聞於苦樂,非不受覺知;彼於凡夫人,其實大不同。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捨,不順亦不違。」

471經說,諸受如種種風吹,生已破壞,消散不住,速歸遷謝,不經多時,相似相續而流轉;472經說,諸受如逆旅之客,少時經停,相似相續,不速變壞而流轉。於受解脫者,不為風吹所動,不因客塵煩惱。

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

469

本經說明「於能受受補特伽羅,思擇、不思擇二力差別」。能夠領納觸受的人,對所受有思擇力和無思擇力的差別。

台灣人活到一個坎蹔,總喜歡說「人生海海,沒什麼好計較」;但我活到這個坎蹔,還沒見到一個說這話的人真正不計較的,遑論要脫離這個海海人生! 

為什麼說人生海海?我猜是從「苦海無邊,回頭是岸」這句話轉化而來;把人生比喻成苦海似太嚴肅,於是變成「海海」,也就是不過如此。但是人生如海的比喻,一開始並不是無邊,而是無底。本經有:「大海深嶮者,此世間愚夫所說深嶮,非賢聖法律所說深嶮,世間所說者,是大水積聚數耳,若從身生諸受,眾苦逼迫,或惱、或死,是名大海極深嶮處。 」南傳SN36.4則說大海中有(不見底的)深淵,註釋書解釋印度民間相信大海深處有一個地方是水族生物及龍族的居所,佛陀所指的愚夫所說大海深淵便是指此。因此,佛陀說把它用「無底的」來形容是不對的,也不合乎事實;真正無底的深淵是「身生諸受」。因為愚夫遭逢苦痛逼迫時,找不到立足止息的處所,「長淪沒溺,無止息處」,所以說是「無底」,論母則說是「冥闇『受』坑,難得其底」。因為無思擇力,人生於是海海。

《清淨道論》說,「譬如一人立於大地上,舉起最利的刀而斬除大竹叢一樣,他則站於戒地上,以精進力策勵於含藏慧之手,舉起由定石磨得很利的觀慧之劍,而解除斬斷及摧毀使他自己相續沉淪的一切愛結。」因此,持戒謹嚴的聖弟子便不會在生死苦海找不到可立足止息的地方。人生也不再是海海的了。

468

有樂受時,應棄貪使(習性);有苦受時,應棄瞋使。是本經中佛陀要告訴他的獨生子羅睺羅的。乃至平靜的捨受,「不善觀察者,終不度彼岸」。 

論母云:「於樂受中,有貪隨眠(隨眠即使);於苦受中,有瞋隨眠;於非苦樂,無明隨眠。」這些就叫作於受所起雜染。佛陀認為,在我們感到快樂的當下(現前分位),若不能清楚感受的本質,貪的習性便養成了。因為「貪使之所使,不見出要道」,為斷如是諸受隨眠,佛陀要弟子們熟修梵行,而不是只為了排遣諸纏因緣而已。

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

467

本經接著說「於受正見」,如何正確地看待人的感受。本經有偈云:

觀樂作苦想
苦受同劍刺
於不苦不樂
修無常滅想 

論母解釋為何要如此看待。因為諸樂受是變壞法,是欲貪的依處,而貪又是當下及未來眾苦之因,故說「觀樂作苦想」。苦受正當現前,其性惱害,宛若中毒箭而不能拔,故說「苦受同劍刺」。有人說,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我想那不是低端人口會講的話,而正顯示他生活在雲端。 

非苦樂受,已滅壞者,乃是無常;正現前者,註定將滅,故說「於不苦不樂,修無常、滅想」。於受正見的了知,能隨悟入另一個應當了知的「諸有所受皆苦道理」。

466

有關於感受(feeling)的經文,論母亦在開頭作摘要,提醒修學的人重點為何。應當了知的有諸受自性,諸受因緣,於受正見,於受雜染,於能受受補特伽羅,思擇、不思擇二力差別,於受解脫、不解脫流轉品別,諸有所受皆苦道理,諸受寂靜止息差別,於受觀察一切受想。



466

本經即說諸受自性及諸受因緣。 

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受是受自性,也是貪、瞋、癡的因緣。對於好的感受,會有欲貪;不好的感受,會有瞋惡;不好不壞的感受,會生愚癡。而三受的因緣,則是三品類觸,如緣起道理所說。故佛陀說,只要觸滅,受亦跟著滅止、清涼、息沒。

中阿含181經

所有恐懼、不幸以及災患,都是由於愚癡不智。佛陀從不把禍福交給不可知的天意。阿難問道:「世尊!云何比丘愚癡非智慧? 」佛陀說,愚癡的人於諸界、諸處、緣起、處非處中,皆不了達。論母謂於四處不得善巧,乃是愚夫之相。論母加碼解釋,另一種愚夫之相則是喜歡作一些對自己和對他人都沒有好處的事。愚夫之相的相反則是聰慧之相,能夠了達四處,不會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 

諸界即18界一種、6界三種、4界一種、3界六種、2界二種,共計62界。此諸界內容與南傳MN115所述稍有不同。論母對於這62界是怎麼建立的,除了之前已說過的,都有詳細解釋。諸處即內外六入處。因緣即緣起道理。處非處者,即有可能及不可能。譬如458經所說,只要沒有欲想、惡意及害人的想法, 死後便不可能下地獄。對於什麼是有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能夠清楚明白,也就不會作愚蠢的事。

465

本經與23、24經及198、199經,羅睺羅所問經,內容相近,但把五取蘊及內外六處替換為自身內外的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南傳 AN 4.177 沒有空界及識界)。可知蘊、處、界三科有相同的作用。

464

本經為南傳所無,讀之亦頗彆扭。大意為一個人獨處時,應該依照止觀思惟,才能得諸解脫界。論母說的也是老生長談。專樂寂靜的比丘,勤修止觀,可以從五個特徵得知他的心得到解脫。一者修止得觀,二者修觀得止,三者得斷界(見道所斷諸行),四者得無欲界(修道所斷諸行),五者得滅界(解脫一切苦依諸行)。

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461 ~ 463

461經說有欲界、色界及無色界,論母說這是依「外處不出離而出離」建立。462經的色界、無色界及滅界,則是依「內處不出離而出離」建立。463經雖同樣是色界、無色界及滅界,卻是依「非畢竟出離而出離」所建立。以上為三種三界。最後一個依「無增上慢」所建立五種、六種出離界(二出離界),則在《瑜伽師地論》的三摩呬多地作說明。此處略過不談。

第一種三界,首先用外五妙欲貪為緣建立欲界,故說外處不出離。第二種三界,首先用具足六處內處圓滿而建立色界,故說內處不出離。第三種三界,用的是非畢竟出離欲界而建立色界,無色界亦望於色界,故說非畢竟出離。

由論母的說明可知,欲界、色界、無色界,以及滅界,無論「界」的意義為何,都是禪師們創設的,就好像數學家用的集合,出離某界是為該界內元素的性質,而且必須同時是一個已知集合的子集。佛教關心的是出離,所以設定的界必為一個已知界之外的界,方向正好想反。只有消滅了這些條件,才能算是畢竟出離,論云:「若諸有為皆悉寂滅,當知是名畢竟出離。」這樣一來,連科學最基礎的部份,即數學,也不能成立了。

2017年12月10日 星期日

460

阿難向瞿師羅長者解釋佛陀口中的種種界是什麼意思。阿難說,眼界異,色界異,喜處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觸,又喜觸因緣生樂受;如是,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這是論母所謂的他類差別性,視覺及嗅覺是不同類的,因此它們屬於不同界。而視覺中的眼界、色界及眼識界也不屬同一類,因此共有18界。但這18界本身亦有它的自類差別,所以才會衍生無數的界。由眼界、喜處及眼識而生的喜觸、樂受,憂處產生苦觸、苦受,捨處產生不苦不樂觸、受。這便是佛陀口中的種種界。蘊、處、界三科,用來描述人類的身心活動,如前已述。

459

本經論母說,「如來有二甚希奇法,一者顯示一切諸法皆無有我,二者顯示一切有情自作他作,皆無失壞。」佛陀說,一個可以隨自己的意思前進後退的人,怎麼可以說「沒有自作者,沒有他作者」?佛陀認為,我們這個五蘊和合之身,雖然組成它的精神物質元素都是無常、苦、非我,仍存有一個自由意志是可以被察覺得到的。

一個由非我的成份組成的集合體,裡面卻有一個可以自己決定要做什麼的東西!唯心主義認為物質依賴意識而存在,物質是意識的產物,所以萬物唯心,而意識又是非我的存在;我們若以「人」來表示「所有不包含自己的集合所成的集合」,那麼集合「人」便不應包含「人」才對,此時人不包含於人;但因為人的定義包含所有不包含自己的集合,所以又應包含「人」。可見佛教中純粹的唯心主義派別在邏輯上是相互矛盾的,這種矛盾在中晚期的大乘佛教教義常會遇到。數學家為了解決這個矛盾,便設定要合乎一個集合的條件,不可只描述其中元素的性質,而必須同時是一個已知集合的子集。

正如數學的集合論一般,從無到有,是數學殿堂的基石;如來的二甚希奇法,從非我的五蘊,顯示一有自由意志的我,可以依靠自我的精勤努力獲致涅槃無我。

論母說,此中略有二種有情,一在家品,二出家品。佛陀問,有眾生方便界,令諸眾生知作方便耶?論母釋為在家有情的「發起界」,南傳AN 6.38英譯為 an element of initiating。因為這個要素,一般人才會出門工作賺錢。如果有這個要素,那麼發起的人便一定可以被確認。也就是說,我們既可以確知(自己及他人)發起的行動為有,便能確認有這種生物存在,無論是什麼(人或任何一種有情),來發動這些行為。這個觀念,類似心理學上的本我。

又問,有眾生安住界(勢力界)、堅固界(任持界)、出界(出離界)、造作界(勇猛界),令彼眾生知有施作耶?此部份與南傳略有出入。只要這些界是可以被確認的,也便可以確認有「人」來安住、堅固、出離、造作,「是則眾生自作,是則他作」。

上述各種界在家品及出家品都有。界名雖同,但實質不同;譬如,在家品發起是為求財寶,出家品發起則為決定出家。論母並分別解釋了二品各種界的意含。

458

往生善趣雖不是佛陀最關心的課題,但偶爾也會提一下。本經中佛陀便對弟子們說,為何有人死後會往生好人家,有人死後甚至變成畜生。

佛陀說,人之所以往生惡趣,乃是因為堅執某種想法。有了不好的想法,正如在森林大火中,若不趕緊逃離,可以預料他的後果。能夠往生惡趣的想法共有三種:欲想、恚想、害想。經云:「云何因緣生欲想?謂緣欲界也。」其他二想分別緣恚(惡意)界及害界。

454經說到:「緣界種種故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生種種想,緣種種想生種種欲(希欲),緣種種欲生種種覺(尋思),緣種種覺生種種熱(熱惱),緣種種熱生種種求(思求)。」這便是所謂的堅執。本經更說,有了此種種求,便用錯誤的方法行動、說話、想事情(此眾生起三處邪,謂身、口、心)。有了這種邪因緣,馬上就有現法過患,不必等到來世。現法過患即經謂「有苦、有礙(匱乏)、有惱(災害)、有熱(燒惱)」。

相對於往生惡趣的三界,則有出要界、不恚界、不害界。緣出要界也會有出要想、欲、覺、熱、求。卻因為這種「堅固執」於三處生正,謂身、口、心。其餘二界亦如是說。這裡所謂 的堅固執,論母釋為聞、思、修三種妙慧。而對治欲貪恚害的,則是不淨觀及慈悲。

2017年12月9日 星期六

969

本經論母最後面有:「意佷名違,言佷名諍,由三損惱,說名為害。」對照經文,應該是在解釋這一句:
A monk whose mind is thus released does not take sides with anyone, does not dispute with anyone. He words things by means of what is said in the world but without grasping at it. (如是心解脫的比丘,不會選邊站,不與人爭論什麼,和世間使用同樣的詞語,但不執取它們的意思。)此段話但見於南傳MN 74。

佷,不從也。不順從他人之意謂之違,不聽從他人的話謂之諍。不選邊站大概是為了不得罪任何一方,但英譯好像沒有用到「違」字;現代漢譯翻為「這樣心解脫的比丘,既不同意什麼,也不爭論什麼,說世間之所說,但不執取。」這樣應該比較接近原文的意思。如是心解脫的比丘,不違不諍不害,可能是論母對這一段經文的解釋;也就是說,如是心解脫的人於一切都不忍見,故不同意世俗上的任何看法,但也不與人爭論,又不傷感情。針對某些生性利根的外道弟子,如長爪梵志,對一切見趣皆不忍受,亦不喜樂,但有求開解的心意,佛陀因之作如是開示。

世間的種種真理,如果愈辯愈明,今天的人類社會應該不會這樣。論母說,於現法中,與他違諍忿競而住,能引自他一切無義。有些人明知道這個道理,卻還是上網取樂,與一切各別見者共興違諍,互相惱害。有些人如長爪梵志,對這種人亦不認同喜樂,也就是對一切無意義這樣的見解亦不認同。認為這樣的見解與其他見解並沒有什麼不同。佛陀告訴長爪梵志,不論你持任何見解,都會被不同見解的人反駁;像你這樣能夠對一切見解都不認同的,是極為難得的,有機會於當來世永斷諸見雜染。如果能進一步對一切纏及隨眠都不忍見,就更好了。接著,佛陀便告訴他,如何藉著修循身念,於有色身觀無常性、於隨自身諸受,由無常門觀無常性。佛陀說,藉著這樣修習達到心解脫的人,便能不違、不諍、不害。

457

經云:「緣界故生說,非不界;緣界故生見,非不界;緣界故生想,非不界。」論母說,這是指各種門派宗教,為了讓弟子們能夠在修行上有所進展而說的法。為了讓弟子們獲得人間甚至成仙之樂的,便緣劣欲界說法(劣語);譬如,很多佛教團體教的不是如何證得涅槃,而是如何獲得人間福報,便跟外道沒有兩樣。為了讓弟子們獲得梵世間等眾同分生,入色界定,便緣中色界說法(中語)。為了說弟子們入無色定,則緣妙無色界說法(妙語)。

外道弟子們聽了這些說法,便起劣想、中想、妙想(順序與經文不符),因為這些想法,發生「忍樂」,有了體會,於是便有劣見、中見、妙見發生。接著便自以為自己的宗教信仰是最好的,其他的信仰都比不上,這樣的信解稱為劣願、中願、妙願。

婆迦利比丘便問,認為三藐三佛陀不是真正的等正覺(南傳 SN14.13:沒有得等正覺卻自以為成等正覺),是緣什麼界生起此見?佛陀說,他們緣的是無明界;論母則說,因為他們先世曾在他界獲得信解,妄見迷亂,集成今時大無明界,因此會對佛陀所說的及涅槃起了疑惑,最後仍淪落上所述三界。

2017年12月7日 星期四

456

中阿含97經中,在論及緣起法最極甚深的第四相時,曾說到阿羅漢是有繫有情而離繫縛。阿羅漢雖然還活著,卻可自在出入八種狀態,謂八解脫,所以說他能離繫縛。此等解脫狀態,一般未經驗者難以理解,但佛陀在本經中還是試著為弟子們講解。

一開始佛陀解釋七種界:「有光界、淨界、無量空入處界、無量識入處界、無所有入處界、非想非非想入處界,有滅界。」 論母說,光明界能隨獲得第一及第二解脫定。淨界能隨獲得第三解脫定,其餘五界依其順序能隨獲得第四至第八解脫定。 

是故,能夠自在出入七界則能隨獲得八解脫定。先說要藉由何種因緣才能觀察到七種界。佛陀說,「彼光界者,緣闇故可知;淨界[者],緣不淨故可知;無量空入處界者,緣色故可知。」 論母說,這是藉著彼此相違,待彼所治,施設能治(遍知諸界第一因緣)。由待彼故,能於此中正覺慧轉。接著佛陀說,「無量識入處界者,緣{內}[空]故可知;無所有入處界者,緣所有[故]可知;非想非非想入處界者,緣有第一故可知;滅界者,緣有身[故]可知。」 這一段比較有問題,南傳 SN 14.11英譯為:

 The property of the dimension of the infinitude of consciousness is discerned in dependence on the dimension of the infinitude of space. The property of the dimension of nothingness is discerned in dependence on the dimension of the infinitude of consciousness. The property of the dimension of neither perception nor non-perception is discerned in dependence on the dimension of nothingness. The property of the cessation of feeling & perception is discerned in dependence on cessation.

論母說,「由緣有量狹小境識以為緣故,施設識無邊處(遍知諸界第二因緣);由少所有以為緣故,施設無所有處(遍知諸界第三因緣);由一切有最勝現前以為緣故,施設非想非非想處為有無上。(遍知諸界第四因緣)」這和南傳直接以前一界為緣不同,而與北傳經義相契。最後,「由薩迦耶所有相應諸煩惱以為緣故,施設滅界為滅無上。(遍知諸界第四因緣)」這也與南傳以滅為緣不同。 

復次說明如何正受而得諸界。前五界藉著有想定(行定)而得,非想非非想入處界藉著無相作意方便趣入,也是有想,想極細故,列為第一,所以經文說於第一正受而得。南傳經文則說是藉由剩下的一點殘行而得,意思差不多。最後滅界,南傳說由滅定而得,說了等於沒說;北傳經文則說於有身滅正受而得。論母解釋,「於一切相不思惟故,於無相界正思惟故,薩迦耶滅由無相故,隨順獲得滅定滅界。」 

由以上論述可知,修定並非磨磚作鏡的無謂之事,禪定境界也不似中國禪宗所說的虛無飄渺;然而,到了無色定,由於經驗的人愈來愈少,後人的說法便流於想像。人類喜愛感官之娛,要進入色界(光明界及清淨界)就有困難,遑論其餘四無色界及滅界。七界和八解脫的關係則是,出入光明界能隨獲得第一及第二解脫定,大概從初禪到三禪都屬此;到了第四禪,由於捨支,便能進出清淨界,是為第三淨解脫定。其餘五界便相對於四無色定及滅受想定。

2017年12月5日 星期二

454 & 455

除了梵行求和有求,還有「欲求」所生諸界。這兩經和前三經看起來差不多,但卻被論母釋為依欲求而安立之諸界。說不定佛陀並沒有意思作這樣的分別,反正上帝的存在也同樣是人類的需要。欲求是以人的立場來看事情,故經云:「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生種種想,緣種種想生種種欲(希欲),緣種種欲生種種覺(尋思),緣種種覺生種種熱(熱惱),緣種種熱生種種求(思求)。」 可見欲求是接地氣的需求,與經濟學上的需求較為接近。因為欲求而有各種供給(界)發生,網路(界)便是最好的例子。

2017年12月4日 星期一

451 ~ 453

界也可以用來闡釋緣起道理,這回的緣起是萬物的起源。佛陀認為,存在是因為「有求」,即存在的需求。梵行求可以形成各種界,存在的需求可形成18界。這是佛陀少見的形上學說,他不認為有什麼造物主,而把一切的存在歸之於(無明的)需求,正如經濟學的理論一樣。故佛陀說,非緣種種觸生種種界,要緣種種界生種種觸。有了界才會有觸,有了觸才會有受,有了受才會有種種貪愛。愛為緣故而有其取,乃至大苦蘊集。論母云,當知是名依有求故建立諸界。有情的世間就是這麼形成的。

450

本經說明因為「梵行求」所成諸界,有信界、持戒界等等。一由梵行求增上力,而有信界等諸界。二由信增上力,而有增上三學所成諸界。三由三學勝資糧道,而有世間正見等諸界。 

信心、持戒以及慚愧,都是求道必須,一個有理想的人若要實現他的理想,大概也需要這些東西;譬如,自信心,持續力,反省力等等。

由於有慚愧心,便能時常反省自己的過失,於善法無間修習、發勤精進;於久所作及久所說,能無忘失。到了這個地步,心就定了,可以得到如實智。由此信心更加增強(信增上力),才能修習三學,否則就有可能半途而廢。 

除此之外,還有世間正見、好行惠捨、易養易滿、少欲喜足及四攝事等界。正如經濟在人生的追求中是不可或缺的,求道(梵行求)的基礎便是三學勝資糧道。如果沒有這些,就好像沒有錢吃頓好的、付燃料費洗熱水澡一樣,很難把人生的理想付諸實現。

2017年12月2日 星期六

444 ~ 449

界有二義。一者即18界的界,是佛陀用來解釋人類的組成因素,故英譯為 element;與五蘊及六處相同,一共三科,各有偏重。蘊重在講名(心法),處重在講色,因為人主要就這二種,一種重視精神生活,一種重視物質生活。

佛陀說18界則重在分析整體現象,為何人會變成這樣或者那樣。因為每個人都由18種界組成,經過不同的排列組合,差異性便有無量,故444經說諸界其數無量。人雖主要分為二種,若要細分,則是難以計數。

445經開始,佛陀便舉各種例子,說明了界的第二個意義,即基因特質(substrate)。論母謂習增長界,有此基因,暫遇小緣,便能現起。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為什麼有些人近朱,有些人近墨?這是因為某些人的18界組合起來就自然會與這些不同的界在一處廝混。貪杯的就會和嗜酒的在一起,多嘴的便會和長舌的在一起。論母說,諸界由勝解力所集成,先惡勝解集成惡界,先善勝解集成善界,隨所集成還與如是相似有情同法而轉,因為他們勝解相似。於是有情諸界,共相滋潤,相似而轉。此界義即今日同溫層之意。是故人民期待從政者會有清流,是一種幻想。想要把人從一個界拉出來,也幾乎不可能。

因為每個人生來就有不同基因特質,在過去幾世就已經是這樣,以後也很難改變,所以佛陀要修行的人遠離人群,「安住於遠離,慇勤精進禪」,否則只會依附在同溫層中,相續不已,定不可轉。

443

443經不見於南傳,無法比對,論母所釋亦頗零碎。似是有部經師為諦誦作結所造。因見諦故,正見生起、或應習、或應修、或應多修習,或應觸證有學正見并其斷果,或應作證無學正見并自離繫果。

435 ~ 442

此諸經佛陀用了大量的譬喻來說法。

 435經 ~ 437經說明,四聖諦如四道階梯,要一階一階的上。

 438經的譬喻較為難懂,要看論母方知。佛陀說,把大地上的草木,都拿來製作鏘矛,用來貫刺海中生物;即便所有的矛都用完了,海中的生物還有很多。論母說鏘矛是三種愛,海中生物是三種有情,一者勁銳,即是預流;二者處中,即餘有學(斯陀含及阿那含);三者逆流,道行圓滿,隨其所欲,皆能造作。魔羅的三種愛槍,無法貫刺這三種人。這是因為這三種人已見聖諦,永斷所有慢所造成的苦。這些苦佔了人生的苦的大部份,斷了慢所作苦、慢所成苦之後,人生剩下的苦就不多了。論母說,譬如礫石及大雪山,諸慢所作所成所有眾苦,就如大雪山的土石那麼多;而所餘的苦如佛陀手中土石那麼少。439經卻說這個比喻有如於四聖諦如實知者和不如實知者的數量之比,可能是譯者誤解原文意思。440經的湖池之水與指端水滴的比較便與論母意思相同了。440經最後更有其他多種譬喻,在南傳是不同的經,但意思都差不多;然而,論母卻有不同解釋。譬如大陂(埤)湖水,是色界愛所生苦,而斷了色界愛的苦後,剩下的也就不多。大池沼水如無色愛所生苦,大海水如欲界愛所生苦,這樣的解釋恐怕與經文原意不符。

 441經的諸大名山及佛陀手中團土之譬亦類似439經,經義與論義不同,但無南傳經文可資比對。論義為諸大名山礫石之量,如身業、語業、意業、貪、瞋、癡所生眾苦之多,所餘之苦如泥團之少。前述三種人,最多只有再來世上七次的苦(勁銳預流),最少只有現法此世所依苦(逆流羅漢),如諸大名山礫石大量的惡趣苦,皆已越度。

442經的各種譬喻則各不相同。佛陀認為:(1)生為人者少,非人者多,故說此身難得。(2)見諦者少,不成就聖慧眼者多,故說有學轉甚為難得。同樣的,(3)聞思修所成妙慧亦為難得。(4)善有漏法亦為難得;所謂善有漏法,譬如,善識父母恩養、善知所有沙門婆羅門、善御家長、善能造作自他義利、於此世罪深見怖畏、於他世罪深見怖畏、作福行、惠施作福受齋學戒、等等。(5)持十善亦為難得,(6)有暇圓滿,因為自地獄、畜生、餓鬼等惡道轉生為人甚為難得,若有時間修行,更是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