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論母最後面有:「意佷名違,言佷名諍,由三損惱,說名為害。」對照經文,應該是在解釋這一句:
A monk whose mind is thus released does not take sides with anyone, does not dispute with anyone. He words things by means of what is said in the world but without grasping at it. (如是心解脫的比丘,不會選邊站,不與人爭論什麼,和世間使用同樣的詞語,但不執取它們的意思。)此段話但見於南傳MN 74。
佷,不從也。不順從他人之意謂之違,不聽從他人的話謂之諍。不選邊站大概是為了不得罪任何一方,但英譯好像沒有用到「違」字;現代漢譯翻為「這樣心解脫的比丘,既不同意什麼,也不爭論什麼,說世間之所說,但不執取。」這樣應該比較接近原文的意思。如是心解脫的比丘,不違不諍不害,可能是論母對這一段經文的解釋;也就是說,如是心解脫的人於一切都不忍見,故不同意世俗上的任何看法,但也不與人爭論,又不傷感情。針對某些生性利根的外道弟子,如長爪梵志,對一切見趣皆不忍受,亦不喜樂,但有求開解的心意,佛陀因之作如是開示。
世間的種種真理,如果愈辯愈明,今天的人類社會應該不會這樣。論母說,於現法中,與他違諍忿競而住,能引自他一切無義。有些人明知道這個道理,卻還是上網取樂,與一切各別見者共興違諍,互相惱害。有些人如長爪梵志,對這種人亦不認同喜樂,也就是對一切無意義這樣的見解亦不認同。認為這樣的見解與其他見解並沒有什麼不同。佛陀告訴長爪梵志,不論你持任何見解,都會被不同見解的人反駁;像你這樣能夠對一切見解都不認同的,是極為難得的,有機會於當來世永斷諸見雜染。如果能進一步對一切纏及隨眠都不忍見,就更好了。接著,佛陀便告訴他,如何藉著修循身念,於有色身觀無常性、於隨自身諸受,由無常門觀無常性。佛陀說,藉著這樣修習達到心解脫的人,便能不違、不諍、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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