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前半段與上一經略同,但佛陀在本經中繼續解釋「諸受寂靜止息差別」。從佛陀在本經中所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不僅只因為一切行無常、變易法而已,而且是因為它們漸次寂滅、漸次止息。
阿難問道:諸行漸次寂滅(寂靜)、漸次止息,這又有何意?佛陀說,譬如,初禪正受時,即感受到進入初禪的境界時,言語寂滅;二禪正受時,覺觀(尋伺)寂滅。這便是諸行漸次寂滅。因為這樣而說諸受是苦,似乎不太合理路,若依南傳 SN36.11文意,就沒有這樣的脈絡關係。佛陀在該經說完諸有所受皆苦道理之後,話鋒一轉,說他曾經進一步教授有為法(諸行)的漸次寂滅(cessation)、止息(stilling)。最後再說到六種寂靜(quietening, calming)。此六種寂靜為:言語寂靜,尋伺寂靜,喜寂靜,入出息寂靜,想受寂靜,貪瞋癡寂靜。這六種寂靜在本經中變成貪心恚心癡心不樂、解脫的無上止息。
若依論母解釋,寂靜有三種:一者依止上定地,下定地諸受便得寂靜;二者暫時不現行而得寂靜;三者當來究竟不轉而得寂靜。第一種及第三種又可稱為止息。粗尋伺能發語言,微細尋伺則不能,故正證入初靜慮定者,雖有微細尋伺隨轉,尚不足以發所有語言,故說其言語寂靜。這些由修定所感受到的寂靜與止息,都比不上離染解脫所帶來的貪瞋癡寂靜止息,它們才是真正的寂靜與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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