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5日 星期五

296

「如所流轉」,故建立緣起論;「諸所流轉」,故建立緣生法(玄奘在《法蘊足論》譯為緣已生法)。無始時來,因果輾轉,流轉相續,這些現象稱為緣起法性;佛陀發現了以後,再用適當的名詞冠上,即老死至無明等12支,一般譯為緣生法(複數名詞,因為有12支)。漢譯經籍譯法頗為混亂,這是因為緣起及緣生這二個詞(或複合詞?)的字根都相同,只是字尾有所變化,而漢字無法表現這種差異。本經把緣起道理譯為因緣法,把由緣起道理而生的12支譯為緣生法;論母中玄奘將緣起道理譯為緣起,12支譯作緣生法(緣起道理所生之法)。本經行文含糊不明,似是故意將緣起道理及緣已生法混為一談。同為有部的《法蘊足論》所收本經經過玄奘的翻譯,才又回到原貌。

無論佛陀有沒有出世,緣起道理都是不變的真理(緣起法性不空),這個真理從現在來看叫作「法住」,從過去來看叫作「法定」,從未來來看叫作「法如性」。因為不是沒有原因的(非無因性),故經說「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如性非不如性)」。但緣生法12支卻是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故真正性空的,指的其實是這些東西。

1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