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

中阿含97經 (上)

要想把緣起道理弄個清楚,至少先得詳讀本經以及與南傳經藏中相當的 DN 15。佛陀對阿難講述甚深、最極甚深的緣起道理,因為阿難竟說他觀見緣起至淺至淺(to me it seems as clear as clear can be)。佛陀告訴阿難,不要說緣起至淺,因為這個世代之所以會變成現在這副德性,如織機相鎖、如蔓草多有稠亂,怱怱喧鬧,從此世至彼世、彼世至此世,往來不能出過生死!都是因為於此緣起不知如真,不見如實,不覺、不達之故。這就好像說,台灣的國家認同之所以如是紛亂,都是因為沒有將因果關係弄清之故。 

與之前各經相同,佛陀一開始仍從老死說起:老死緣生,生緣有,有卻不是緣取,而是緣受,但應該是翻譯的問題,意義同取。取緣愛,到這裡都與之前各經一致。取有多種,十二支緣生法中的取意同五取蘊的取,但這裡佛陀話鋒一轉,說道:「緣愛有求,緣求有利(acquisition, 獲得),緣利有分(ascertainment, 決斷),緣分有染欲,緣染欲有著,緣著有慳,緣慳有家,緣家有守(defensiveness),緣守故,便有刀杖、鬥諍、諛諂等無量惡不善法。由是可知,若不能通達緣起道理,便會與人起爭執,無論是最平庸的反對年金改革或是最崇高的國家認同問題,都是緣於守護,乃至緣於渴愛。原本緣於愛才會有老死眾苦,現在卻把種種惡不善法也歸咎於愛,可見得緣起道理並不是絕對的。 

接下來,佛陀才又繼續說他的原版緣起道理。他說,愛有二種:欲愛以及有愛,同樣都是緣於覺(即受)。 據論母解釋,取之差別安立有四,欲愛及有愛各佔其二,因為無論是欲愛還是有愛都有愛受及非愛受。這四種受緣於更樂(即觸),觸照原來的版本應緣於六處,但這裡佛陀把觸與六處合在一起講,即六處觸。觸基本上可分三種:無明觸、明觸、及非明非明觸。而愛是由六處所起無明觸所生四種受為緣而轉。至於其他不會產生愛的受則由明觸及非明非明觸所生。是故經文不譯為觸,而譯為更樂,因為不是所有的觸都是無明觸。 

原來是六處緣名色,這裡因為把六處和觸一起講,故說更樂(觸)緣名色。佛陀說:「當知:所謂緣名色有更樂,阿難!所行、所緣有名身,離此行、離此緣有有對更樂耶?」「阿難!所行、所緣有色身,離此行、離此緣有增語更樂耶?」這是什麼意思?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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