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在南傳SN12.22對弟子們說,人不會因為卑下而致崇高,只會因崇高而致崇高!奮起吧!辦所未辦,證所未證,我們的出家絕不會是徒勞的!而是有結果有建設性的!住於懈怠,只會增長種種惡不善法,退失涅槃大義(二種過患)。
論母說,此精進者,於諸善法,不但不會退失、未證能證,而且能辦自義、他義、俱義(二種勝利)。所謂出家自義有二,一為煩惱離繫究竟涅槃的離繫果,二為世間勝樂往善趣樂的異熟果。出家他義為,為他人宣說法要,令其能往世間善趣究竟涅槃。出家俱義為,受用淨信者的供養時,可以幫自己更為順利成就一切善品,也可以讓施主得大果報。
論母解釋本經:聰慧者正觀六種圓備現前,足能發起勤精進住。這六種條件除了第一種大師圓備難得外,其他仍是如此。雖然典範已遠,但吾等希求解脫者仍應精進不懈:於三學中依戒學修習瑜伽,依定學修不放逸,依慧學修瑜伽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