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觸與無明觸都屬於增語觸(增語更樂),此觸所緣即聽聞正法或不正法之後相應的受、想、行、識(諸名)。非明非明觸屬於有對觸(有對更樂),無論內外,都以諸色為緣。因此簡單的說成「名色緣觸」,即沒有名色就不會有六處觸。依照論母如此解釋,經文的說法似有錯誤。相對的南傳經文則為:用來形容諸名的東西若是沒了,與色相關的增語觸還會被了知嗎?用來形容諸色的東西若是沒了,與名相關的有對觸還會被了知嗎?舉例來說,如果受、想、行或其他精神要素的名詞都不在了,與色相關的增語觸,如聽了好音響的感受,如音質醇厚,層次鮮明,又如甜而不膩、外酥內軟這樣的無明增語觸(以看電視後的受、想、行等諸名為緣)便無法被了知。如果沒有青、紅、黃或酸、甜、苦、辣這些形容諸色的東西,與精神要素相關的有對觸(以顏色或食物等諸色為緣),譬如看到綠色、吃到辣味的客觀感觸,也就無法被了知。
最後說到名色與識互為因緣,二者輾轉相依、輾轉為緣。這是因為若識不入母胎,不會有名色,故名色以識為緣。然而,識若不倚名色,識不能立,所以後來的商羯羅以此認為他的學說與佛教最大的不同是佛教不承認有靈魂。此十支皆有因緣而生,稱為有緣體性,即論母謂之緣起法最極甚深的第一相:微細因果難可了知。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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