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偈說:
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
吾師大沙門,常作如是說。
緣起了所生的法是空,緣謝了法便滅,這個道理是實,這就是佛陀的看法,因為他是否定人生的。因緣所生之法,或謂緣生法,廣義的來說指一切事物現象,因為一切事物現象無不是因緣所生。佛陀所說的12支緣生法則是針對人生而發。根據《大空法經》,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我,而是無常,是為法無我第二空;是以雖有爭議,12支緣生法可說本質是空,論母所釋亦言之成理,但不可與緣起道理混為一談。
本經佛陀說,我今當說緣起法法說、義說。法說即描述(總標舉),義說即分析(別分別)。論母說之所以會有這些描述及分析有二個因緣:一者如所有性,二者盡所有性。如所有性,即12支緣生法的體性:有此因未斷故,有彼果未斷;此未斷因生故,彼未斷果生。 因為有這樣如所有性,而有總標舉的描述。而為了分析12支緣生法的一切種相,即盡所有性,故有別分別的分析。南傳 SN 12.2 從老死開始分析,本經則從無明開始。二者對12支的分析都差不多,只有無明、受、愛3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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