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41

本經與61經都說明了五取蘊,另外還加上從五個方面觀察它們,經文說「於此五受陰五種如實知」,即觀察它們的本質、形成的原因(集)、雜染的原因(味)、清淨的原因(患)、以及它們的清淨(離)。佛陀說對它們離欲的方向,稱為正確的方向,因此心得解脫,則叫作純一;論母謂之「由三種相道名一趣」,「相」或為「向」之誤。三種向道包括一種觀察及二時修治。

2017年4月3日 星期一

40

本經所要講的與上一經相同,但沒有譬喻。然而,上一經說,「色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本經則說,「封滯者不解脫,不封滯則解脫」。「云何封滯不解脫?比丘!攀緣四受陰識住。云何為四?色封滯識住,受、想、行封滯識住。」。封滯,或以愛、慢、見接近(upagato)五蘊解說此字,故上一經應解釋為以愛、慢、見接近五蘊的意生縛斷,而這裡則是住於以愛、慢、見接近五蘊。斷封滯便不復生長增廣,住封滯則不解脫。 

論母以為,依世間道修行而於諸行計我或計我所,雖至最高境界,縱已解脫餘煩惱雜染,仍未能脫見雜染,不能畢竟解脫,故為封滯。

39

識為種子,色、受、想、行四識住為土壤,喜貪為水份,有此一因二緣具足才能發芽生長。雖然我們的五取蘊都在,但只要勤修正行、欣樂涅槃,種子也不會發芽。 

經中說種子有五,譬如「取陰俱識」,或為「受」陰俱識之誤,南傳22.54英譯為 consciousness together with its nutriment, 又將種子譯為繁殖孳生(propagation),如種植蔬果不必全然要用播種的方式,也可只用植物的根莖或利用嫁接。又識的滋養物(nutriment),依經義就是指「色、受、想、行」四蘊。 論母說,「五品行中,煩惱種子所隨逐識,說名為因;與因相似四種識住,說名為緣(之一)」。「五品行」即是五取蘊,其中「煩惱種子所隨逐識」相當於經中五種種子或五種繁殖孳生的方法(five means of propagation),即「取陰俱識」,而四種識住雖然只是緣,但與因相似,是很重要的緣。只要以四念住看守四識住(見1175經),不再有喜貪滋潤,芽便長不出來,識種子到最後終會腐敗。若是只對上地殘存貪愛,只會在上地發芽,下地不會發芽,這叫作得不還果者。

2017年4月2日 星期日

37 & 38

五取蘊(一切行)皆是無常,是佛陀演說的世間世間法(a world-phenomenon in the world)。佛陀在法之前又加上一個世間,是因為這個道理是世間諸聰敏者所共許的。論母因此故說,佛陀是真實語者,是佛陀不與世間諍論的因緣之一,因為他不會標新立異。

佛陀不和世間諍論,論母說有四個因緣,但主要是因為佛陀認為別人的利益即是自己的利益;而世上的人們之所以會吵來吵去,不過就是以為違反他人的利益自己便會得益(違反他義謂為自義)。又,若有人聽不進他所說的,正如眼盲之人看不見東西,佛陀也沒有能力改變,故沒有必要和對方諍論。最後,佛陀說法會用當地人聽得懂的用語。這個地方人用台語,他就用台語;用閩南語,他就用閩南語,不會堅持閩南語才對或台語才對,因為它們不過是世人假立名想。這叫作隨順世間而轉。

2017年4月1日 星期六

36

佛陀入滅前對阿難說:「我的身體已經不行了,就像一輛老車子,須得這裡用繩子綁著,那邊用釘子釘牢,才能勉強使用。這樣的身體,只有在入無想心定時,讓一些感受消失,才能稍稍快活一些。」「我走了以後,你們要住在自己的島渚:以自己為歸依(依止自義,名住歸依),不以其他為歸依;以法為島渚:以法為歸依(依止他義,名住洲渚),不以其他為歸依。」這段話就是「依法不依人」的由來。 

但得依什麼法?佛陀在當下未及細說,但之前也還是說過的,那就是本經。經云:「住於自洲、住於自依(第一法),住於法洲、住於法依(第二法),不異洲、不異依(第三法)。」依此三法,實際的作法有四:1親近善士,2聽聞正法,3如理作意,4法隨法行。 

佛陀接著說,當正觀察事情的核心( the very heart of things 或 the basis itself should be investigated):1憂、悲(愁)、苦、惱等苦的來源為何?2為何繫著?3為何而生?4為何增廣?論母依佛陀的答案析為三緣五相,由此證得彼分涅槃(有餘涅槃)。

最後,論母云:「由可愛事無常轉變悲傷心慼,故名為愁。由彼發言咨嗟歔欷,故名為歎。因此拊膺,故名為苦。內懷冤結,故名為憂。因茲迷亂,故名為惱。」經文漢譯為憂、悲、惱、苦四種,南傳22.43英譯為sorrow, lamentation, pain, grief and despair。論母保留五種苦,但不太一致,卻比較契合佛陀本意,即無論名稱為何,其來源為「可愛事無常轉變」,之後執著我所及我乃致生長增廣。 

論母又云:「又以喪失財寶無病親戚等事隨一現前創生憂惱,說名為愁。由依此故,次乃發言哀吟悲冤,舉身煩熱,名歎、苦位。過此愁歎,身煩熱已,內燒外靜,心猶未平,說名憂位。過初日已,或二三五十日夜月,由彼因緣,意尚未寧,說名為惱。」發生了不好的事而生憂惱,叫作愁。因此身體不適,哀聲歎氣,叫作歎苦。等到身體好了,但心裡仍有不平,叫作憂。過了三五十天,仍氣不過,就叫作惱。(歎苦合為一種,經文依此解釋故為四種)

35

佛陀藉由記說神變,得知弟子的心、意、識,而據以於行處開許如理作意,於住處開許正尋思,於止觀勤修行處,開許令斷未斷諸行及令煩惱永得離繫而證涅槃。論母說這是攝受圓滿涅槃的一分;另有二分,一由正觀察一切行,另一由永斷一切煩惱。

34

本經與33經內容相同,但講經地點不同,對象則是最早跟隨佛陀的五個弟子,故論母說大師近住弟子阿難陀(即憍陳如)等。此經乃佛陀開悟後第二次說法,不請自說,論母謂此乃為令正法久住。另有一種係因請而說,目的在調伏彼請問弟子。 

本經云:「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意思是色無宰主,故不能掌控自己(將色等五取蘊擬人化),我們可以要它怎樣就怎樣。此似言之成理,但若與南傳22.59英譯比較:since form is not-self, therefore form leads to affliction and it does not obtain regarding form: 'May my form be thus, may my form not be thus.' 或者 it is not possible [to say] with regard to form, 'Let this form be thus. Let this form not be thus. 與漢譯意思正好相反。論母則說,「本性諸行眾緣生故,不得自在,亦無宰主;若有宰主,彼一切行雖性無常,應隨所樂,流轉不絕,或不令生,廣說乃至於死。」色等五取蘊的存在因為是有條件的,故不得自在;但若有宰主,就算無常,也應該可以隨心所欲的流轉,但事實並不如此。其中並未言及吾等可隨所樂令其生老病死,反說是有宰主方可如此。退萬步言,就算色等五取蘊不能掌控自己,可以用醫美科技改變,但我們想隨心所欲地要它們怎樣,不要它們怎樣,恐怕也不太可能。 

也有人問,若是不能改變,那修行是在修什麼?真是大哉問!

 

2024/05/25 更新

86、87、33經,為南傳經本所無。佛陀在此數經,再次闡述為何五蘊是無常、苦、非我。他說,若五蘊是常,不會有病、有苦;若五蘊不苦,則不會生病;若五蘊有我,則不會讓五蘊生病、製造痛苦。三經重點在最後,本母說,「本性諸行眾緣生故,不得自在,亦無宰主;若有宰主,彼一切行,雖往無常,應隨所樂,流轉不絕,或不令生,廣說乃至於死。」雖然文字並沒說得很露骨,但也不難明瞭 – 世上並沒有什麼造物主;若有的話,衪創造的只有快樂,不會有病苦,或者根本也不會創造有情生物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