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日 星期日

37 & 38

五取蘊(一切行)皆是無常,是佛陀演說的世間世間法(a world-phenomenon in the world)。佛陀在法之前又加上一個世間,是因為這個道理是世間諸聰敏者所共許的。論母因此故說,佛陀是真實語者,是佛陀不與世間諍論的因緣之一,因為他不會標新立異。

佛陀不和世間諍論,論母說有四個因緣,但主要是因為佛陀認為別人的利益即是自己的利益;而世上的人們之所以會吵來吵去,不過就是以為違反他人的利益自己便會得益(違反他義謂為自義)。又,若有人聽不進他所說的,正如眼盲之人看不見東西,佛陀也沒有能力改變,故沒有必要和對方諍論。最後,佛陀說法會用當地人聽得懂的用語。這個地方人用台語,他就用台語;用閩南語,他就用閩南語,不會堅持閩南語才對或台語才對,因為它們不過是世人假立名想。這叫作隨順世間而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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