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說,若於五蘊見我者,是名為行。因此論母皆以「諸行」取代五取蘊。
本經論母一開始說明佛陀想要一個人獨處的原因,其次三種所調伏性、四處所生恭敬住(釋經中勤欲、勤樂、勤念、勤信)、三種無上(釋110經,誤植於此)。
最後釋本經重點。論母說藉著修習37菩提分法,能於諸行中如實遍知薩迦耶見,無間證得諸漏永盡。此可經由自性、處所、等起,及經由果等四方面如實遍知。諸行的本質(自性)即是薩迦耶見,一開始便提到。處所指所緣境。等起是指經由行的因、集、生、轉,取、愛、受、觸、界(五緣)的因、集、生、轉。果指三個時期,一者依無我諦察法忍時,二者現觀時,三者得阿羅漢時。這三個時期,薩迦耶見都能成為修行上的障礙,知道會有這個問題,便能知所警惕。前面二個時期是由於薩迦耶見的隨眠力,得阿羅漢時是由於薩迦耶見的習氣力。經中自「如是觀者」為第一時期,依無我諦察法忍;自「復作斷見」為現觀時;自「不離我慢者,而復見我」為得阿羅漢時。
論母云:「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增上力故,有惑有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為因緣故,雖於疑惑少能除遣,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恐於涅槃我當無有。」法忍是對自然現象的忍,生忍則是人與人之間的忍,正所謂「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能夠忍受這樣的事實,是佛教徒重要的修行;若是依無我修諦察法忍,也就是讓自己可以忍受無我這樣的事實,故說多多少少能除遣薩迦耶見造成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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