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論釋 - 蘊處界緣起等相應分
2017年4月19日 星期三
198 & 199
會編註云:「四一.四九──二經(指198及199經),與(一)「陰相應」二九‧三0經大同,僅陰與處之異。『論』義見前。」然呂澂刊定之經論則以198及199經是說明諸受另外八種差別。若要參考五取蘊的論義,亦應把諸行改為諸受。
此二經經末皆有「如內入(處),如是外入(處)」之句,論母即在演繹為何有如上差別。譬如,內處、外處以及六識身三種差別皆由三和合義而立,而六思身及六愛身之差別則由業及煩惱二雜染所建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