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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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不說二法,直接說有二因緣生識,意同前經。此識、此觸、此受,乃至思、想等諸法,皆是無常,有為,心緣生(inconstant, changeable, of a nature to become otherwise)。 

論母謂本經釋一切法皆無我,此由一不可得三無常可到究竟。一不可得者,此識諸因緣(根境)、諸助伴(觸等)、其餘所有(我體)不可得。三無常者,此識自性無常,因緣無常,助伴無常。 

識自性雖可得,然是無常;我體也許暫時不變,然實際是不可得。識之因緣與助伴不但不可得,且是無常。由此說明一切法皆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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