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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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所要講的與上一經相同,但沒有譬喻。然而,上一經說,「色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本經則說,「封滯者不解脫,不封滯則解脫」。「云何封滯不解脫?比丘!攀緣四受陰識住。云何為四?色封滯識住,受、想、行封滯識住。」。封滯,或以愛、慢、見接近(upagato)五蘊解說此字,故上一經應解釋為以愛、慢、見接近五蘊的意生縛斷,而這裡則是住於以愛、慢、見接近五蘊。斷封滯便不復生長增廣,住封滯則不解脫。 

論母以為,依世間道修行而於諸行計我或計我所,雖至最高境界,縱已解脫餘煩惱雜染,仍未能脫見雜染,不能畢竟解脫,故為封滯。

2 則留言:

  1. 經文讀了多次,仍不知本母為何如此解釋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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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鍵可能就在封滯一詞的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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