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正信的出家人,趣向諦智、樂正覺者,都應該學習入現觀於四聖諦(彼一切所應,當知四聖諦法);一切對事物的本質能夠無間等的,一定能對四聖諦充份的掌握。包括現在、過去,以及將來的出家人,都是如此。佛教中任何聖果,乃至成佛,無不因知、見、現觀四聖諦而得(如是當知、如是當見、如是無間等)。
論母云:「依四聖諦增上緣力,得所依處、得得方便。」在善說法律的地方出家,叫作「得依處」。所謂的「得」,指的是聲聞、獨覺、佛陀等三種智慧。善說法律的地方才有這些東西可傳授,故名得依處。《轉法輪經》中所說的三周正轉,叫作「得方便」,依四聖諦之力,能夠獲得三種智慧的方法手段,故說得到得方便。
能夠現觀四聖諦,只在智位;知道復有所作,應當遍知、修習,則在見位。知道自己已經遍知苦、永斷集、作證滅、修習道,才叫作現觀位。另一種說法則是,一切的極解脫智,都叫智位;有此正見,則在見位。從預流果到羅漢果的學慧,叫作現觀位。
本經還為四果設定了標準:初果則三結盡(身見、戒取、疑),二果再加上貪恚癡薄,三果則五下分結亦盡,死後不會再來人世間,頂多會轉世到沒有物質存在的空間。四果則一切漏盡。
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
2017年11月10日 星期五
390 ~ 392
381經云:「若比丘於此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修無間等(現觀)。」此三經論母一開始則說:「背聖諦智,不成現觀。」違背四聖諦的智慧,不算是真的洞見,所以會有十種過患。390經說,於四聖諦不如實知,非沙門之沙門,非婆羅門之婆羅門。這是指第一個過患:真正的沙門在心裡不會承認他們是沙門。391經說,是沙門、婆羅門,非沙門數、非婆羅門數。這是第二個過患:言亦不數為沙門。勝義沙門不但心裡不承認,在言辭中也不把他們列為沙門。
392經則列出其他的八種過患:三不得脫苦,於諸後有生等眾苦皆未解脫;四於諸惡趣亦未解脫;五有棄捨戒律的可能;六無法證得出世間過人勝法;七只能尋訪有學及無學之外的福田;八無法超越苦苦、更不再還;九不能究竟悟解及十不能解脫一切有餘依苦。
和以上所說十種相反的,才能說是於四聖諦無間等。實際上,真正的無間等,應該是佛陀所吟的偈:
若不知苦者、及彼眾苦因、一切諸苦法,何如永無餘;
彼不知道跡,能息一切苦,心不解脫苦,慧解脫亦無。
不堪越眾苦,令苦究竟脫。
若如實知苦,亦知眾苦因,及一切諸苦,何如永無餘;
彼能如實知,息苦之道跡,意解脫具足,慧解脫亦然。
堪能越眾苦,究竟得解脫。
學佛的人這麼多,何以解脫道依舊不彰?有些人明明已經非常的苦,也幾乎沒有翻身的機會,但仍然想在人世間流連,可見要獲得這樣的見解並不容易,也就是偈中的不知苦。就我個人而言,很早就知道無常的道理,知道了佛陀開示的解脫道後,也並沒有馬上就相信。到底有沒有解脫這回事?是不是死了就解脫了?這樣的疑惑是解脫道不彰的第二個原因。 也就是偈中的不知一切苦法如何無餘滅盡。不知苦的人,談不上知道苦因;不知有解脫這回事的人,不可能會去修習解脫道。
392經則列出其他的八種過患:三不得脫苦,於諸後有生等眾苦皆未解脫;四於諸惡趣亦未解脫;五有棄捨戒律的可能;六無法證得出世間過人勝法;七只能尋訪有學及無學之外的福田;八無法超越苦苦、更不再還;九不能究竟悟解及十不能解脫一切有餘依苦。
和以上所說十種相反的,才能說是於四聖諦無間等。實際上,真正的無間等,應該是佛陀所吟的偈:
若不知苦者、及彼眾苦因、一切諸苦法,何如永無餘;
彼不知道跡,能息一切苦,心不解脫苦,慧解脫亦無。
不堪越眾苦,令苦究竟脫。
若如實知苦,亦知眾苦因,及一切諸苦,何如永無餘;
彼能如實知,息苦之道跡,意解脫具足,慧解脫亦然。
堪能越眾苦,究竟得解脫。
學佛的人這麼多,何以解脫道依舊不彰?有些人明明已經非常的苦,也幾乎沒有翻身的機會,但仍然想在人世間流連,可見要獲得這樣的見解並不容易,也就是偈中的不知苦。就我個人而言,很早就知道無常的道理,知道了佛陀開示的解脫道後,也並沒有馬上就相信。到底有沒有解脫這回事?是不是死了就解脫了?這樣的疑惑是解脫道不彰的第二個原因。 也就是偈中的不知一切苦法如何無餘滅盡。不知苦的人,談不上知道苦因;不知有解脫這回事的人,不可能會去修習解脫道。
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
389
本經論母云:「苦諦如諸疾病,集諦如起病因,滅諦如病生已而得除癒,道諦如病除已令後不生。」又說,生病的人,找到對的醫生,但應尋求正確的藥方;好的醫生,只該用正確的處方。因此聖諦只有四個,沒有第五個,「諸佛如來,拔大愛箭無上良醫,亦但宣說爾所正法。」佛陀出世,正是為拔人間大愛而來;替慈濟的電視台取名為「大愛」的,應該是沒讀到這個。
2017年11月6日 星期一
382 ~ 388
此處諸經與 71 經後半段相當。
382經說,苦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相當於71經之後的一個「差別」,即當知有身、當知斷有身集、當知證有身滅、當知修斷有身道跡。論母說,入見道時,即能無間等,可遍知苦,斷一分集、證一分滅。剩下的就得靠修道,永斷餘集、證得餘滅。
383經說,比丘斷愛欲縛,去諸結,於慢無間等,究竟苦邊,為五個「又復差別」之一,即「是名比丘斷愛欲縛諸結等法,修無間等,究竟苦邊。」文字雖略有出入,可見得說的是同樣的東西。論母說,這是證得極究竟者五相中的第一相:已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
384經說,如是比丘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善解脫。此為「又復差別」之二,即「是名比丘阿羅漢,盡諸有漏,所作已作,已捨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解脫。」論母說,這是證得極究竟者五相中的第二相:堪作他義,一切自義皆得圓滿。
385經說,如是比丘,究竟邊際,離垢邊際,梵行已終,純一清白,名為上士。此為「又復差別」之三,即「是名比丘究竟邊際,究竟離垢,究竟梵行,純淨上士。」論母說,這是證得極究竟者五相中的第三相:證得畢竟斷及智。
386經與387經相同,但少了後半段的名詞解釋。經中的名詞解釋與論母之義略同,然論母所述稍嫌繁瑣。此相乃是能入究竟涅槃城之相,為「又復差別」之四。
388經說,是名比丘斷五支,成六分,守護於一,依倚於四,捨除諸諦,離四衢,證諸覺想,自身所作,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清白,名為上士。此為「又復差別」最後一個,即「是名比丘斷五支,成六支,守護一,依四種,棄捨諸諦,離諸求,淨諸覺,身行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立梵行,無上士。」論母說,這是於其聖住能安住之相。安住聖住有二方面,一行二住。論母依經說明阿羅漢三種行相,五種住相,或可參考。譬如,阿羅漢行時應遠離危險,但也要想辦法弄到吃的穿的。住時要能除遣遊行散亂以及身心疲怠,也要能夠忍受寒熱等。這是論母解釋經中「依四種」的意思,住依二種,行依二種。
382經說,苦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相當於71經之後的一個「差別」,即當知有身、當知斷有身集、當知證有身滅、當知修斷有身道跡。論母說,入見道時,即能無間等,可遍知苦,斷一分集、證一分滅。剩下的就得靠修道,永斷餘集、證得餘滅。
383經說,比丘斷愛欲縛,去諸結,於慢無間等,究竟苦邊,為五個「又復差別」之一,即「是名比丘斷愛欲縛諸結等法,修無間等,究竟苦邊。」文字雖略有出入,可見得說的是同樣的東西。論母說,這是證得極究竟者五相中的第一相:已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
384經說,如是比丘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善解脫。此為「又復差別」之二,即「是名比丘阿羅漢,盡諸有漏,所作已作,已捨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解脫。」論母說,這是證得極究竟者五相中的第二相:堪作他義,一切自義皆得圓滿。
385經說,如是比丘,究竟邊際,離垢邊際,梵行已終,純一清白,名為上士。此為「又復差別」之三,即「是名比丘究竟邊際,究竟離垢,究竟梵行,純淨上士。」論母說,這是證得極究竟者五相中的第三相:證得畢竟斷及智。
386經與387經相同,但少了後半段的名詞解釋。經中的名詞解釋與論母之義略同,然論母所述稍嫌繁瑣。此相乃是能入究竟涅槃城之相,為「又復差別」之四。
388經說,是名比丘斷五支,成六分,守護於一,依倚於四,捨除諸諦,離四衢,證諸覺想,自身所作,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清白,名為上士。此為「又復差別」最後一個,即「是名比丘斷五支,成六支,守護一,依四種,棄捨諸諦,離諸求,淨諸覺,身行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立梵行,無上士。」論母說,這是於其聖住能安住之相。安住聖住有二方面,一行二住。論母依經說明阿羅漢三種行相,五種住相,或可參考。譬如,阿羅漢行時應遠離危險,但也要想辦法弄到吃的穿的。住時要能除遣遊行散亂以及身心疲怠,也要能夠忍受寒熱等。這是論母解釋經中「依四種」的意思,住依二種,行依二種。
2017年11月4日 星期六
380 & 381
經中常見的「無間等」一詞,論母譯為(入)現觀。經云:「若比丘於此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修無間等。」論母則說,於四聖諦未入現觀,能入現觀,略有四種瑜伽,也就是有四種修習之道:一者淨信,二者厚欲,三者精進,四者善方便。
前三者較易理解,所謂善方便者,即經中說的堪能正念正知。修習不放逸而無忘失相,說名為念;於諸放逸所有過患了別智相,說名正知。有了正念正知,於諸染法常能防守,於諸善法常能修習。
從經、論的說明,大概可以知道「無間等」的意思為何。於四聖諦無間等者,不但可以直接完全掌握它們,可以突破、洞察它們,可以把它們放在心裡,用來防守染法、修習善法。
前三者較易理解,所謂善方便者,即經中說的堪能正念正知。修習不放逸而無忘失相,說名為念;於諸放逸所有過患了別智相,說名正知。有了正念正知,於諸染法常能防守,於諸善法常能修習。
從經、論的說明,大概可以知道「無間等」的意思為何。於四聖諦無間等者,不但可以直接完全掌握它們,可以突破、洞察它們,可以把它們放在心裡,用來防守染法、修習善法。
2017年11月3日 星期五
379
接著上一經,論母抉擇本經作論說。四諦中的集諦,即苦的原因內容為何?本經佛陀轉法輪時即有說明:「比丘們!這是苦集聖諦:是這導致再生、伴隨歡喜與貪、到處歡喜的渴愛,即:欲的渴愛、有的渴愛、虛無的渴愛。」佛陀如是說。因為想要繼續吃下去,便去植牙,這是有的渴愛;不想再為牙疼所苦,而去拔掉,這是虛無的渴愛,craving for extermination (of what is not liked)。對虛無的渴愛也會導致再生,再生後也許便是無齒之徒。小孩在換牙之前可以說是一個人的前世,換牙後則是今生,牙齒掉光了不再裝假牙便是涅槃。
本經就是《轉法輪經》,是釋迦牟尼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後第一次說法。因為在場的人除了佛陀本身外就只有另外五名過去的隨從,經中記載細節的可靠性自然不高。南傳SN 56.11一開始內容就與之有出入。
佛陀說:「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覺者,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轉,是說理解到實踐四諦的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確定,第二個階段是應當,第三個階段是已得。而所謂十二行,應該只是這四諦各有三個階段,但因為四諦的理解實踐方式不同;譬如,第二階段有四行,即應當遍知未知苦諦、應當永斷未斷集諦、應當作證未證滅諦、應當修習未修道諦,三個階段加起來就有十二行。但也有說三個階段各有眼、智、明、覺四相的,論母就採這個說法。眼是可以看見眼前的道理(能取現見事),智是可以舉一反三(能取不現見事),明是悟入所有的道理(盡所有事),覺是悟入所有及其他相似的道理(如所有事)。
而轉字,不應是說法的意思,因為佛陀在證得之前尚未說法。我們確定一件事理之後,還要轉而知道該做什麼,轉而檢驗是否已經做到;譬如經中所說:苦集聖諦,已知,當斷;苦滅聖諦,知已,當知作證;苦滅道跡聖諦,知已,當修。 論母說善轉法輪必須具備五個條件:一者得所得所緣境界,即四聖諦。二者得所得方便,即三周正轉12相智(眼智明覺 x 3)。依據論母解釋,佛陀在當菩薩時,第一轉生聖慧眼,即為眼智,斷了見道所斷煩惱,再依三世的差別,又有智、明、覺三相,合為第一轉四相。第二轉的四相,則以苦集滅道作區分,即應遍知苦諦為眼智,應永斷集諦為智,應作證滅諦為明,應修習道諦為覺。這二轉皆是佛陀在有學菩薩的階段。第三轉為無學者已得盡智及無生智,說自己已經沒有什麼可以作的四種樣貌,亦有四種,論母說如前應知,未詳何處。應該是我已知苦(眼),我已斷集(智),我已證滅(明),我已修道(覺),亦依四諦作區分。
第三個條件,證得自所應得,即無上正等菩提。第四個條件,樹他相續令於自證深生信解,論母舉經中憍陳如等五人為例,皆令證得阿羅漢果。第五個條件,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指的是讓別人也能相信阿羅漢所證得的解脫;譬如經中地神的舉聲傳告。因為能夠從此轉彼,自彼轉其餘身中,而轉的是正見等法,故說為法輪。
本經就是《轉法輪經》,是釋迦牟尼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後第一次說法。因為在場的人除了佛陀本身外就只有另外五名過去的隨從,經中記載細節的可靠性自然不高。南傳SN 56.11一開始內容就與之有出入。
佛陀說:「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覺者,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轉,是說理解到實踐四諦的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確定,第二個階段是應當,第三個階段是已得。而所謂十二行,應該只是這四諦各有三個階段,但因為四諦的理解實踐方式不同;譬如,第二階段有四行,即應當遍知未知苦諦、應當永斷未斷集諦、應當作證未證滅諦、應當修習未修道諦,三個階段加起來就有十二行。但也有說三個階段各有眼、智、明、覺四相的,論母就採這個說法。眼是可以看見眼前的道理(能取現見事),智是可以舉一反三(能取不現見事),明是悟入所有的道理(盡所有事),覺是悟入所有及其他相似的道理(如所有事)。
而轉字,不應是說法的意思,因為佛陀在證得之前尚未說法。我們確定一件事理之後,還要轉而知道該做什麼,轉而檢驗是否已經做到;譬如經中所說:苦集聖諦,已知,當斷;苦滅聖諦,知已,當知作證;苦滅道跡聖諦,知已,當修。 論母說善轉法輪必須具備五個條件:一者得所得所緣境界,即四聖諦。二者得所得方便,即三周正轉12相智(眼智明覺 x 3)。依據論母解釋,佛陀在當菩薩時,第一轉生聖慧眼,即為眼智,斷了見道所斷煩惱,再依三世的差別,又有智、明、覺三相,合為第一轉四相。第二轉的四相,則以苦集滅道作區分,即應遍知苦諦為眼智,應永斷集諦為智,應作證滅諦為明,應修習道諦為覺。這二轉皆是佛陀在有學菩薩的階段。第三轉為無學者已得盡智及無生智,說自己已經沒有什麼可以作的四種樣貌,亦有四種,論母說如前應知,未詳何處。應該是我已知苦(眼),我已斷集(智),我已證滅(明),我已修道(覺),亦依四諦作區分。
第三個條件,證得自所應得,即無上正等菩提。第四個條件,樹他相續令於自證深生信解,論母舉經中憍陳如等五人為例,皆令證得阿羅漢果。第五個條件,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指的是讓別人也能相信阿羅漢所證得的解脫;譬如經中地神的舉聲傳告。因為能夠從此轉彼,自彼轉其餘身中,而轉的是正見等法,故說為法輪。
984
本經說明集諦所攝108種愛行,主要的愛行就18種。從根本的18種又分內、外成36,再分現在、過去、未來,合為108。
根本的18種愛行,由於流傳下來的經文文字不甚清楚,已經很難完全臚列。論母云:「此五種愛自性差別,由有所依內處別故,說十八種愛行差別。」然而,就連論母中所述的五種愛的自性,見解也不是很一致。這裡僅就經、論比對後,說明較為可靠的愛行。
由於本經文字過於簡略,故與南傳 AN 4.199 的18愛行作比較:
'I might be' ... 'I might be here' ... 'I might be like this' ... 'I might be otherwise',此則如論母所說,願我當有、於六處願我當有、如是類願我當有、異如是類願我當有(有愛輭品四種)。
'May I be' ... 'May I be here' ... 'May I be like this' ... 'May I be otherwise',此則如論母所說,願我得有、即於六處願我得有、如是類願我得有、異如是類願我得有(有愛中品四種)。
'I will be' ... 'I will be here' ... 'I will be like this' ... 'I will be otherwise.',此則如論母所說,願我定有、即於六處願我定有、如是類願我定有、異如是類願我定有(有愛上品四種)。
論母所述五種我慢中,有「我今美妙」、「我非美妙」相當於經文中的 'I am bad' ... 'I am good'。此應屬同一種我慢。
經文中所剩四種為:'I am,'(我見未斷故,有如是我慢現行) 'I am here,'(於其六處計我起慢) 'I am like this'(是我如昔) 'I am otherwise'(我今變異),則為其他四種我慢。
輭中上品共12種愛行皆以五種我慢為依,但除了這12種,還有一種「無有愛行」亦依此五種我慢發起。這樣一來就多了一種。若依論母之意,「我今美妙」、「我非美妙」是同一種,則剛好18種,但「無有愛行」似在經文中的愛行裡找不出相當的。
108種愛,無有例外,都是染汙希求。集諦所攝故,名為苦因。難制伏故,名為流溢。令無飽故,名為枯竭。欲界愛為冥闇,色界愛為昏昧,無色愛為瞖膜,第一全無所見,第二似有所見,第三不覩真色。
根本的18種愛行,由於流傳下來的經文文字不甚清楚,已經很難完全臚列。論母云:「此五種愛自性差別,由有所依內處別故,說十八種愛行差別。」然而,就連論母中所述的五種愛的自性,見解也不是很一致。這裡僅就經、論比對後,說明較為可靠的愛行。
由於本經文字過於簡略,故與南傳 AN 4.199 的18愛行作比較:
'I might be' ... 'I might be here' ... 'I might be like this' ... 'I might be otherwise',此則如論母所說,願我當有、於六處願我當有、如是類願我當有、異如是類願我當有(有愛輭品四種)。
'May I be' ... 'May I be here' ... 'May I be like this' ... 'May I be otherwise',此則如論母所說,願我得有、即於六處願我得有、如是類願我得有、異如是類願我得有(有愛中品四種)。
'I will be' ... 'I will be here' ... 'I will be like this' ... 'I will be otherwise.',此則如論母所說,願我定有、即於六處願我定有、如是類願我定有、異如是類願我定有(有愛上品四種)。
論母所述五種我慢中,有「我今美妙」、「我非美妙」相當於經文中的 'I am bad' ... 'I am good'。此應屬同一種我慢。
經文中所剩四種為:'I am,'(我見未斷故,有如是我慢現行) 'I am here,'(於其六處計我起慢) 'I am like this'(是我如昔) 'I am otherwise'(我今變異),則為其他四種我慢。
輭中上品共12種愛行皆以五種我慢為依,但除了這12種,還有一種「無有愛行」亦依此五種我慢發起。這樣一來就多了一種。若依論母之意,「我今美妙」、「我非美妙」是同一種,則剛好18種,但「無有愛行」似在經文中的愛行裡找不出相當的。
108種愛,無有例外,都是染汙希求。集諦所攝故,名為苦因。難制伏故,名為流溢。令無飽故,名為枯竭。欲界愛為冥闇,色界愛為昏昧,無色愛為瞖膜,第一全無所見,第二似有所見,第三不覩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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