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 星期一

294

無明所覆、愛緣所繫,得此識身!內有識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緣生觸,緣觸生受。佛陀在本經中說的很清楚,無論愚智賢庸都是一樣;然而,黠慧者能夠正修梵行,無明斷、愛緣盡,身壞命終,更不復受。 

論母說,無明及愛緣乃是二種根本煩惱,由此二根本煩惱集成如是有識之身。由此有識之身為緣,於外所有名色所攝所緣境界,領納三受。智者愚者雖都有此識身,然於前、中、後三際還是皆有差別:智者於前際先已尋求智資糧,攝諸梵行;於現法中二種根本煩惱皆斷,是為中際差別;斷此二故,於當來世無復有彼識所隨身,是則為後際差別。 

論母云:「問:何緣智者成智者性?答:於現法中所有集諦及於後際所有苦諦皆離繫故。問:何緣愚者成愚者性?答:於斷彼二無力能故。」雖說愚智賢庸似乎沒有什麼客觀標準,但就佛教徒而言,若是沒有能力切斷愛緣,即是愚者。

2017年9月10日 星期日

中阿含97經 (下)

佛陀說:「阿難!是為:緣名色有識,緣識亦有名色,由是增語,增語說傳,傳說可施設有,謂:識、名色共俱也。」論母釋之為緣起法甚深的第二相,無我難可了知:「云何無我難可了知?謂諸因果安立緣起,齊爾所事,遍於一切有情眾中,起無差別有情增語。 即此增語應知是路,依此處所有言辭轉,施設各異有情眾別。」「齊爾所事,於諸世俗言說士夫有言論轉,謂諸所有受,若明觸所生 ,若無明觸所生,若非明非無明觸所生,如是一切與名色俱。」 

齊爾所事,即於此範圍;在這個範圍內,便有言辭道(施設有情眾別及賦予名稱)及言論道(可以用來討論諸所有觸所生受),故說是路;種種感受便可施設有我。長阿含13經云:「阿難!齊是為語,齊是為應,齊是為限,齊此為演說,齊是為智觀,齊是為眾生。」年輕的時候,總以為有無限的可能,但佛陀說,就是醬了,人所能做、所能說、所能思,不會超過這個範圍,名色以及識。論母云,若諸名色無餘永滅,所有諸受,無容得生。我之所以存在,乃是因為有感受,因為有感知才會有存在感(沒有感知的人才必須刷存在感, XDD)。沒有了感受,我也就不存在了。但一般人並不知道這個道理,會奠祭過世的人或為植物人慶生,以為他們還有自我意識。 

第三相,離繫有情而有繫縛難了知性。這是針對外道而說,有些外道於欲界未得離欲(少色是神施設而施設),有些於欲界已得離欲,第三靜慮未得離欲(少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有些於第三靜慮以上微細諸受不能通達(無量無色是神施設而施設)。這三種離繫有情因為未斷薩迦耶見,雖由下劣諸世俗道漸離繫縛,但仍有繫縛。論母說,因為這三種施設皆由無明觸所生受而起,而這些受都是無常,其所計我亦應無常。此部份的釋文不見於本經,但南傳 DN 15 則有。之後論母並解釋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乃至非有非無等等疑問,甚至以為解脫的比丘不知不見。本經雖亦有此內容,但安排在前。論母所依據的經文,似有別於本經。 

第四相,有繫有情而離繫縛難了知性。佛陀首先解釋了什麼叫作七識住及二處。接著說多聞佛弟子,仍有(增語觸中的)明觸及有對觸所生感受,但卻不得實我,亦不施設。可以見得生老病死、領納諸受、有識名色,然無所繫。對七識住及二處雖知如真,心不染著,身壞命終,不復生起識、處;這對一般人來說是無法理解的。因為解脫的阿羅漢仍是「有繫有情」,可以自在出入八種狀態,包括第一的有色見色一直到第八的感知消逝,謂八解脫。論母最後說,「彼於現法,雖可現見有生、老、死,然名從彼而得離繫(順入)。雖復現見領納諸受,然名於受而得離繫(逆入);雖復現見有識、名色,然名於彼而得離繫(順逆入)。如是名為以諸緣起善巧妙智,如實了知有繫有情而離繫縛難了知性。」

2017年9月6日 星期三

中阿含97經 (中)

明觸與無明觸都屬於增語觸(增語更樂),此觸所緣即聽聞正法或不正法之後相應的受、想、行、識(諸名)。非明非明觸屬於有對觸(有對更樂),無論內外,都以諸色為緣。因此簡單的說成「名色緣觸」,即沒有名色就不會有六處觸。依照論母如此解釋,經文的說法似有錯誤。相對的南傳經文則為:用來形容諸名的東西若是沒了,與色相關的增語觸還會被了知嗎?用來形容諸色的東西若是沒了,與名相關的有對觸還會被了知嗎?舉例來說,如果受、想、行或其他精神要素的名詞都不在了,與色相關的增語觸,如聽了好音響的感受,如音質醇厚,層次鮮明,又如甜而不膩、外酥內軟這樣的無明增語觸(以看電視後的受、想、行等諸名為緣)便無法被了知。如果沒有青、紅、黃或酸、甜、苦、辣這些形容諸色的東西,與精神要素相關的有對觸(以顏色或食物等諸色為緣),譬如看到綠色、吃到辣味的客觀感觸,也就無法被了知。 

最後說到名色與識互為因緣,二者輾轉相依、輾轉為緣。這是因為若識不入母胎,不會有名色,故名色以識為緣。然而,識若不倚名色,識不能立,所以後來的商羯羅以此認為他的學說與佛教最大的不同是佛教不承認有靈魂。此十支皆有因緣而生,稱為有緣體性,即論母謂之緣起法最極甚深的第一相:微細因果難可了知。

(待續)

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

中阿含97經 (上)

要想把緣起道理弄個清楚,至少先得詳讀本經以及與南傳經藏中相當的 DN 15。佛陀對阿難講述甚深、最極甚深的緣起道理,因為阿難竟說他觀見緣起至淺至淺(to me it seems as clear as clear can be)。佛陀告訴阿難,不要說緣起至淺,因為這個世代之所以會變成現在這副德性,如織機相鎖、如蔓草多有稠亂,怱怱喧鬧,從此世至彼世、彼世至此世,往來不能出過生死!都是因為於此緣起不知如真,不見如實,不覺、不達之故。這就好像說,台灣的國家認同之所以如是紛亂,都是因為沒有將因果關係弄清之故。 

與之前各經相同,佛陀一開始仍從老死說起:老死緣生,生緣有,有卻不是緣取,而是緣受,但應該是翻譯的問題,意義同取。取緣愛,到這裡都與之前各經一致。取有多種,十二支緣生法中的取意同五取蘊的取,但這裡佛陀話鋒一轉,說道:「緣愛有求,緣求有利(acquisition, 獲得),緣利有分(ascertainment, 決斷),緣分有染欲,緣染欲有著,緣著有慳,緣慳有家,緣家有守(defensiveness),緣守故,便有刀杖、鬥諍、諛諂等無量惡不善法。由是可知,若不能通達緣起道理,便會與人起爭執,無論是最平庸的反對年金改革或是最崇高的國家認同問題,都是緣於守護,乃至緣於渴愛。原本緣於愛才會有老死眾苦,現在卻把種種惡不善法也歸咎於愛,可見得緣起道理並不是絕對的。 

接下來,佛陀才又繼續說他的原版緣起道理。他說,愛有二種:欲愛以及有愛,同樣都是緣於覺(即受)。 據論母解釋,取之差別安立有四,欲愛及有愛各佔其二,因為無論是欲愛還是有愛都有愛受及非愛受。這四種受緣於更樂(即觸),觸照原來的版本應緣於六處,但這裡佛陀把觸與六處合在一起講,即六處觸。觸基本上可分三種:無明觸、明觸、及非明非明觸。而愛是由六處所起無明觸所生四種受為緣而轉。至於其他不會產生愛的受則由明觸及非明非明觸所生。是故經文不譯為觸,而譯為更樂,因為不是所有的觸都是無明觸。 

原來是六處緣名色,這裡因為把六處和觸一起講,故說更樂(觸)緣名色。佛陀說:「當知:所謂緣名色有更樂,阿難!所行、所緣有名身,離此行、離此緣有有對更樂耶?」「阿難!所行、所緣有色身,離此行、離此緣有增語更樂耶?」這是什麼意思?

(待續)

2017年9月2日 星期六

293

本經亦南傳所無,延伸論述上一經南傳所無的觀察緣起法的第五相:於證離增上慢。論母謂,略有二種增上慢:一者有學,二者無學。經中佛陀說,「我已度離於猶豫,拔邪見刺」,是為有學增上慢;告他人言,「我無有上,所應作事、所應抉擇,我皆已作」,則是無學增上慢。這是因為「無所著故,何處有我」? 

有些人聽聞了緣起法,發生了疑惑。這是有學增上慢起的作用:一向計我及我所,此等作意滲入思惟,故難了達緣起法,遑論悟入。有了有學增上慢,才會起無學增上慢;論母云:「無有實義諸有學者,於上無學起增上慢。」是以有無學增上慢的人,連有學的境界也未達到。這二種人聽了緣起法後,覺得很懷疑,連是不是有煩惱永斷這回事都心生猶豫,就好像現代人都不相信愛情一樣,因此就謗說,愛情都是電影裡才有、涅槃也都是空的。這樣的人,無論活在世間或出世修行都受惡趣因,獲大衰損。 

會說愛情故事的,就像好的電影;不會說的,就像爛偶像劇,讓人愈看愈不相信。佛陀說,緣起法甚深;然而,倍復甚深難見的,乃是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前者是有為法,後者是無為法。有為法無常(若生、若住、若異、若滅),而無為法常住(不生、不住、不異、不滅);諸行皆苦,而涅槃寂靜。有為法只有苦及苦因,無為法總唯眾苦及眾苦因永滅。修行的人,若於現法中證得涅槃,永斷後有眾苦因道(斷諸徑路),令當來世所有苦果究竟不轉;入無餘依涅槃時,後苦不續(滅於相續)。相續滅已,是名苦邊。此中既無先流轉者,亦無於今般涅槃者。既然從未戀愛,何來失戀?佛陀就是一個會說愛情故事的人。

2017年9月1日 星期五

292 (下)

本經與南傳經文的差別還有:直接講取,跳過生支及有支。大概有部編經者對於緣起法知之甚詳,覺得沒有必要再重覆無關緊要的內容。論母則更為簡潔,解釋了四相的原則後便直接跳到滅無明的四相。說完十二支緣生法及彼等之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如何滅(佛陀每講一支便重覆四種觀察),佛陀說,你們都知道:於彼彼法起,彼彼法生;彼彼法滅,彼彼法滅止、清涼、息沒。論母說這是觀察緣起法的第五相,即於證離增上慢。這點亦不見於南傳經文。最後,佛陀說,這樣觀察及實行的人,因為證得無明滅,當時候到了,便能清楚感受得到,「身分齊受所覺,身分齊受所覺時如實知;若壽分齊受所覺,壽分齊受所覺時如實知」。譬如,製陶師傅將被煩惱火燒紅的有識身甕,置於極清涼的涅槃岸上。這個陶甕在未捨命,灰飛煙滅之前,即便領受如前所有身邊際受,亦不退失阿羅漢果,因為他已失去造作無明緣行的能力。

292 (上)

與本經相當的南傳 SN 12.51 有著較素樸的版本。該經佛陀要弟子們認真的想想,世間各式各樣的苦惱到底是怎麼來的。弟子們要佛陀解說,佛陀的十二支緣起論於焉開展,歸根眾苦的來源即是無明。隨後解釋,若能不造作無明為緣的新業行,便可得證涅槃。無明為緣的業行有三:一者福行,二者非福行,三者不動行(非福不福行)。

論母於釋經之前,先總論緣起法。一開始便說:「謂如有一,宿非聰慧,無明為緣,造作增長罪、福、不動身、語、意業;由此為緣,隨業行識,乃至命終隨轉不絕,能為後世續生識因。」這暗示了佛教的輪廻轉世理論。 

因為沒有無明,當業行已經停止,則識無法被覺知,名色無法被覺知,乃至眾苦無法被覺知。行的意思應該是形成的作用。譬如五取蘊中的行,即意志的作用;十二支緣起論中的行,論母將它解釋為過去所造作的業,暗示著此世為人之因緣;但佛陀在經中並沒有說的這樣明顯。識即由無明的作用形成,或許才是佛陀的本意。無明失去了為福、為罪、為不動的作用,識便無法被覺知。佛陀說,這一點你們一定得相信我,代誌即是這樣,不會有別的。 

本經則在一開始標明能盡眾苦、能作苦邊的四種觀察。經文謂:「思量此諸苦何因、何集、何生、何觸,取因、取集、取生、取觸;若彼取滅無餘,眾苦則滅。」論母謂之觀察諸緣生法生起因緣及觀察彼滅因緣二相。第三相為如實了知趣彼滅正行,即苦滅道跡如實知。四者修行法隨法行,經謂修行彼向次法,英譯為 He practices that way and conducts himself accordingly.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