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十 (原本應該接在32經後的經被編在第十卷,起自256經)
拘絺羅以同樣的問題問舍利弗,卻得到三個不同的答案,這也許是當場聽聞的人有多個,記錄編輯的人無法抉擇哪一個說法是正確的,於是全部記錄下來。舍利弗對拘絺羅講的,和對輸屢那講的其中二個版本也很相近:對五取蘊的本質,集、滅、道(257)、愛味、過患、出離(258),應如實知,如此才是「無愚癡住,墮在明數」(論母語)。但論母卻只提到過去無常、現在磨滅、未來生滅三處(256),也許正是因為257及258經內容在先前已有分辨。
論母接著解釋貪、瞋、癡的其他名稱,都已在攝異門分說過,這裡只說喜和貪的差別(喜貪差別我今當說)。論母在這裡作此說明,似看不出與經文有何關聯。或許是補充攝異門分所未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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