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三 (起自59經,原卷第二應在卷第三後,即卷第四;原卷第四則應在卷第四十二後,即卷第四十三,原卷第四十三則應在卷九後,即卷第十)
本經可與四念住的609經作比較(如下)。本母謂一切行因,分為共因與不共因二種。五取蘊生起的共因都是愛喜,若是對照南傳22.5經便較清楚,南傳經文中未提不共因。受、想、行及識則另有不共因,前三者為順苦、樂、非苦樂觸,後者為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
雖然說一切煩惱是因,但只有生喜之處會生,而不會在討厭的地方生。又色取蘊生的共因與不共因皆是愛喜,不待餘因即究竟轉;受、想、行、識四蘊,若一時接觸到餘因,方得生起。
59經 609經
愛喜集是色集 食集則身集
觸集是受想行集 觸集則受集
名色集是識集 名色集則心集;憶念集則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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