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佛陀解釋了五取蘊究竟為何物;色即物質,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之物質。受、想、行、識四者都與感知有關,即外界與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後產生的結果,分別謂之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six classes of intention)、六識身。
「六思身」,南傳作「六類思」,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六類意志力」(six classes of volition)。按:這裡的「身」指「種類」而非「身體」,六受身、六想身、六識身的身亦同。思與行的差別,後者常用複數,英譯為「意志的形成」(volition formations);論師們慣於指「受、想、識」以外的心理狀態,分「身、語、意」三行,而對色聲等六外處的對應分類,就用「思」。
論母內容相當豐富(文豐版雜阿含經論有段落誤植,讀者當心),有見清淨及善清淨、法住智及涅槃智、隨信行及隨法行、正性離生及預流果、三結、阿羅漢四種義相。以下一一解釋。
17~21經論母提到由法住智得決定遍智,這裡則說由法住智及涅槃智令見清淨及善清淨。法住智是了知五取蘊的自相及共相,涅槃智是由苦想等如理作意,令五取蘊無餘永斷。
要得到智慧及清淨,要藉由信行或法行。隨信行是因為無力自學,必須要他人教導;隨法行則是有力自修,多聞思求。又有所謂三種現觀邊智,亦可得清淨。第一種能夠順生無漏智,所以是世間第一法所攝智。第二種便是無漏智(已出世間),能夠因為見到真理(諦)而斷了惡邪見所生一切煩惱;有這種智慧的人,便叫作已入正性離生,經云「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譯文並不太好;這意思應該是,若沒有證得須陀洹果,便不會死去,故論母云,「於其中間所住剎那,如未尅證,終無中夭,以時少故。」這是因為正性離生和須陀洹果只是一步之差,不太可能沒證得便死去。既入正性離生,能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為見清淨;但還不能稱善清淨,因為尚有餘惑,所有煩惱未盡離繫,因此要接著修第三種無漏智後相續智,才能得善清淨。
論母接著釋經中「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更不相續、不起、不出(無有相續、無取、無生)」等義,相當繁瑣。永斷無餘有三相:一由於纏煩惱不現行,二由於超越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三由於無煩惱事及苦事(二事)。究竟捨離,論母謂一切依持皆棄捨,包括割捨父母等事。更不相續,不起、不出(無有相續、無取、無生),即三有(中有、生有、後有)無復更生。
最後釋三結及阿羅漢四種義相。經云:「比丘!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斷了三結相當於證初果,應該已是通說。論母謂已通過三道障礙,故謂之三結。第一道是未發趣的在家品,第二道是已發趣,邪成立,處惡說法律的出家品,第三道是於正法中不正行的善說法律品。過了這三道障礙,煩惱及後有必定會解脫,故名預流。與阿羅漢相應四種義乃釋經中1所作已作,捨離重擔,2逮得己利,3盡諸有結,4正智,心得解脫。論云:「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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