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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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內容大部份在之前諸經已有講過,只有比喻不同。佛陀說,只要不是我們的東西,就算被拿走也無所謂;清淨道論也說,以前是自己的妻子,若是已離了婚,她要和誰在一起便無所謂,是和本經例子同樣的道理。 

  論母說把不是我們的東西當我們的,是「未能於內一切行中,現前安立離有情想,如於草木等外事」,這種情況是「於諸行能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的三相之一。也是放在論文最後,論述方式同前。其他二種是於常有忘念之行,以及於諸行多生喜樂憂苦。若依無我道理,於諸行中,已知已斷薩迦耶見,便不會有上述三種情形。 

  論母隨後論及三種勝利,即指經中「長夜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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