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及於色喜樂)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愛喜苦。愛喜苦者,則於苦不得解脫。(以上非所應求)諸比丘!於色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以上是所應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釋文>第七經和第五經的前半段內容相同。佛陀的意思似乎是,有人已知已明五取蘊的本質,仍然愛喜不捨,等於是愛喜苦,有被虐待狂。本母在此經之前所說的可愛業果之苦可能指此。解釋本經的本母則說,於所應求不如實知,非所應求而反生起,皆是愚夫之相。經文主要強調五取蘊乃非所應求。本母則說,諸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等等,於生為本一切諸行,才是非所應求。愚夫對這些事情反而覺得欣樂愛喜,認為這樣的人生才有意思。對於一切新奇事物,都深起樂著,因而造作積集於生為本所有諸業,無法解脫老病死等眾苦。
回覆刪除七(及於色喜樂)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愛喜苦。愛喜苦者,則於苦不得解脫。(以上非所應求)諸比丘!於色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以上是所應求)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釋文>
第七經和第五經的前半段內容相同。佛陀的意思似乎是,有人已知已明五取蘊的本質,仍然愛喜不捨,等於是愛喜苦,有被虐待狂。
本母在此經之前所說的可愛業果之苦可能指此。解釋本經的本母則說,於所應求不如實知,非所應求而反生起,皆是愚夫之相。經文主要強調五取蘊乃非所應求。本母則說,諸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等等,於生為本一切諸行,才是非所應求。愚夫對這些事情反而覺得欣樂愛喜,認為這樣的人生才有意思。對於一切新奇事物,都深起樂著,因而造作積集於生為本所有諸業,無法解脫老病死等眾苦。